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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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4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629号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湖北宜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湖北宜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湖北宜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湖北宜化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支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洪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刚
中国上海
2025年10月24日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宣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1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截至2023年7月4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1,584,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14,516,997.2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483,002.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2-0001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化工”)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7月17日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前述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新宜化工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账户状态 用途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10000052243 0.00 已销户 新宜化工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11010250000000461 0.00 已销户
合计 0.00 -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356,786 327,685 20,014
实施主体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万元) 156,948.30 156,948.30 0
建设内容 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 46万吨/年液氨产能、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 9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后续根据市场环境、公司战略、资金能力择机决定是否建设(如建设,则用自有资金,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注:1、前次募投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已投产装置对应的项目尾款支付等,不用于9万吨/年申醇产能建设,9万吨/年甲醇产能装置建设后续不再纳入前次募投项目实施范围。
2、调整前后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系46 万吨/年液氨产能、9 万吨/年甲醇产能的原料装置及公辅,并预留9万吨/年甲醇产能的配套接口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项目成本管控、提升项目建设效率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193,439.46万元。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132,418.2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使用募集资金132,418.2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闲置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4 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宜化工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协议存款合同》,开展协议存款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除前述协议外,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其他现金管理业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
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共计1,104,112.18元分别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后)产品为液氨以及副产品硫酸,产品主要为满足公司自用需求,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业绩中,因此该部分产品实际效益无法准确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5年10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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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01568093764U
证照编号:01000000202508060042
营业执 照
(副本)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建弟,杨志国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假业本,出具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营中P 重评业,务资询、理资询计训,息项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作展为N国展务营活动】
登记机关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2025年08月06日
政 6出
M M,告使用, 他无 4法
M应 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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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计会
场4营℃经
2形织组
年度检验登记
仅供出报告使用,其他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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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证书编号:No. ofCcrtificate 420003204565
AuthorizedInstifute o 批准注册协会: CPAs湖北省注册会计 十师协会
发证日期:Date ofIssuance 年2007 ry 09m 日28d
李洪420003204565
仅供出报告使用
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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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No. of Certificate 310000062477
AuthorzedIstuteofCPA湖北省注册会计师会
310000062477
陈刚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Date of Issuance 2019 /y11 /mn 05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