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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5-24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423证券简称:东阿阿胶公告编号:2023-2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程杰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35人,代表

股份2901676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13818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69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76348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67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人,代表股份80880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6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5320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92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76348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7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683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3%;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96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8%;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82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85%;反对1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960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71%;反对1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9%;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680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93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71%;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680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93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71%;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683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3%;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96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8%;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754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5%;反对3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3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67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86%;反对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3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18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3%;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4%;弃权3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183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3%;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4%;弃权3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8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69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70%;反对17101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937%;弃权3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0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920%;反对

17101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443%;弃权3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34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0%;反对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5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480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77%;反对7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弃权5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63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9%;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5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770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36%;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5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清、杨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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