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毕马威华振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
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徐未然,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未然、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最
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财务决算专项
说明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及其他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5年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毕马威华振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