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证券简称:东阿阿胶公告编号:2026-1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8日,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662631972.71元,扣除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817205986.2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5425986.49元;2025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8741090.72元,扣除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817205986.22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1535104.50元。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5年末公司法定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72.39%,因此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总股本643976824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4.31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921530835.14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占母公司2025年当年尚未分配净利润的109.00%,占上市公司2025年当年尚未分配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100.00%。剩余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171932870.54元,剩余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070846523.4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38736821.36元,其中包括:(1)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7205986.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9月3日实施完毕);(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921530835.1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回购股份(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628600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79992687.96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
1818729509.32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6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38736821.361554559201.121146278453.99
回购注销总额(元)————34982330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38741090.721557132327.911156957243.58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992377358.56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093463705.68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439574476.47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349823302.72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84276887.40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789397779.19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4789397779.1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