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证券简称:徐工机械公告编号:2025-9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徐工机械”)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徐工机械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5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及《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1-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4700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经公司内部公示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565人,此后20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资格或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拟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调整至预留部分。
(二)调整内容经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454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913.00万份调整为13818.30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1567.00万份调整为1661.7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总量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387.00万股调整为28361.6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33.00万股调整为3158.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
-2-1、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占授予股票期权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姓名职务
权数量(万份)总数的比例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453613818.3089.27%1.18%(共计人)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相关数值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占本计划草案公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姓名职务告时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票总数的比例额的比例
刘建森副总裁70.000.22%0.006%
宋之克副总裁70.000.22%0.006%
蒋明忠副总裁70.000.22%0.006%
孟文副总裁70.000.22%0.006%
单增海副总裁70.000.22%0.006%
于红雨副总裁、财务负责人70.000.22%0.006%
闫君副总裁70.000.22%0.006%
罗光杰副总裁70.000.22%0.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453727801.6088.20%2.365%(共计人)
合计28361.6089.98%2.413%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相关数值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做出相应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的有-3-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700人调整为454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913.00万份调整为13818.30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
1567.00万份调整为1661.7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总量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28387.00万股调整为28361.6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33.00万股调整为3158.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按照《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及授权;本次调整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一)《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