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证券简称:兴业银锡公告编号:2026-26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4日、2026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兴业银锡: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4)、《兴业银锡: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时间2026年3月3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
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
十楼会议室;(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吉祥;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986人,代表股份
619737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902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398466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440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3人,代表股份2212702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615%。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84人,代表股份1344965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7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51467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7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2人,代表股份
993498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52%。
(八)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通知公告中明列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同意618367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1%;反对12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0%;弃权
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27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21%;反对12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631%;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上市地点
同意61837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9%;
反对12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4%;弃权
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38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05%;反对12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559%;弃权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618360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8%;反对13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8%;弃权
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19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3%;反对13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12%;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发行时间
同意618349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1%;
反对13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5%;弃权
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0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83%;反对13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4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发行方式
同意618354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9%;
反对13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弃权
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1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18%;反对13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43%;弃权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发行规模
同意618355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0%;
反对13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5%;弃权
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14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25%;反对13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46%;弃权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发行对象
同意618353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7%;
反对13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5%;弃权
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12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12%;反对13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46%;弃权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定价原则
同意61835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5%;
反对13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8%;弃权
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11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9%;反对13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58%;弃权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8、发售原则
同意61835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5%;
反对13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8%;弃权
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11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03%;反对13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8%;弃权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筹资成本分析
同意618352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6%;
反对13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6%;弃权
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12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08%;反对13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51%;弃权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0、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同意618327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
反对13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9%;弃权
1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086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18%;反对13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20%;弃权1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61837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5%;
反对12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4%;弃权
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30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41%;反对12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649%;弃权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618357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3%;
反对13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1%;弃权
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16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40%;反对13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72%;弃权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618376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5%;
反对12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1%;弃权
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36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87%;反对129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637%;弃权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618339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5%;
反对1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3%;弃权
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099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10%;反对13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80%;弃权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618350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2%;
反对13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4%;弃权
8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09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89%;反对13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695%;弃权8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6153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7%;
反对4317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7%;弃权
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011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07%;反对4317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103%;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18001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9%;
反对1652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7%;弃权
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760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93%;反对1652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290%;弃权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18305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9%;
反对1366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5%;弃权
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064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54%;反对1366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161%;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618679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4%;反对969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5%;弃权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439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38%;反对969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10%;弃权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同意618356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
反对12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8%;弃权
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311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36%;反对12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621%;弃权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615280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9%;
反对313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5%;弃权13242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0039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64%;反对313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291%;弃权13242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洋、郑献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