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证券简称:兴业银锡公告编号:2026-32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5年发布的《准则解释
第19号》。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
释第1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