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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A: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 A、粤高速 B 公告编号:2026-15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

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苗德山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26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1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1人,代表股份1284335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1.42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2人,代表股份1259040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2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9人,代表股份25294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09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2人,代表股份1258440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18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236136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12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4人,代表股份2230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0668%。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9人,代表股份25894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3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22904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2990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430%。

8、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会议或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刘竹雀律师、王颖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284267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反对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8412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77%;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1%;

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2%。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85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67%;

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915%;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618%。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026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1%;反对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3(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284155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

反对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8300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888%;反对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8%;

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84%。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85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67%;

反对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28417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

反对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8319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04%;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7%;

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7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85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67%;

4反对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284159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

反对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103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8304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891%;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7%;

弃权1030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82%。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85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67%;

反对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284204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

反对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57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5同意1258349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28%;反对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7%;

弃权57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6%。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85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48%;

反对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5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284098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5%;

反对1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77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8327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10%;反对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9%;

弃权773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61%。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77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5223%;

反对1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47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284091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

反对17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70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258320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04%;反对4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39%;

弃权70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A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56%。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577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5223%;

反对1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47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刘涛律师、刘竹雀律师、王颖欣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7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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