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6-028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4:3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持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4人,代表股份数为471474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3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264243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37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9人,代表股份数为207230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956%。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80人,代表股份数为1096226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3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为423919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7人,代表股份数为67230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03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
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71275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8%;反对股份18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弃权股份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0942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3%;反对股份
18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3%;
弃权股份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71275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8%;反对股份18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弃权股份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0942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3%;反对股份
18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3%;
弃权股份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7123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股份18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弃权股份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09383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18%;反对股份18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3%;
弃权股份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0%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7106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8%;反对股份36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股份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09211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48%;反对股份
36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2%;
弃权股份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0%。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71237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8%;反对股份22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弃权股份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0938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40%;反对股份
22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6%;
弃权股份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70995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4%;反对股份42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9%;弃权股份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09143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31%;反对股份
42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9%;
弃权股份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0%。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70250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05%;反对股份22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1%;弃权股份9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08398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38%;反对股份
22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7%;
弃权股份9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96%。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7006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9%;反对股份44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2%;弃权股份9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08212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38%;反对股份
44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95%;
弃权股份9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劲松、石超到会见证本
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