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股 公告编号:2026-00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情况概述2024年9月11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作出(2024)湘08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庸古城”)重整案,并指定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5年11月3日,张家界中院作出(2024)湘08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旅集团”或“公司”)重整案,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12月15日,管理人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披露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大庸古城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和《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年12月16日,张旅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庸古城分别
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大庸古城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
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截至2025年12月22日,重整投资人已经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404817686
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并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404817686股增至80963537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026年2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的报告,管理人出具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同日,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极大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也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公司资本结构获得优化,长期制约经营发展的债务压力得到根本性缓解,为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创造了必要条件。未来,公司将着力整合内外部资源,巩固提升既有业务,探索业务协同,培育符合政策导向的新增长点。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三、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大庸古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