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新华)
本人自2025年10月28日担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尽责、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新华,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山东大学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管理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
培训中心(EDP 中心)主任、会计研究所所长;现任山东大学职业经理人研究中心主任、
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489.SH)、金雷科技股份公司(300443.SZ)、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01461.HK)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按时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决策,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出席
股东会会议2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会议前及时获取会议材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充分沟通,以客观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2025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于2025年度召集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履职,对拟任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同意聘任朱艳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审阅《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了解公司
2025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重点核查前三季度的资产减值情况,确保公司财
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时间较短,在本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自本人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未召开
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核查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的汇报,独立发表明确意见。本人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实地参观了公司的浆纸生产线,深入了解生产基地复工复产情况、生产设备的运行效率以及机制纸产品质量,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了充分的了解。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提前发送相关会议材料,协调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回复本人关切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不存在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积极参加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沟通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要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提出的问题、在股吧论坛发表的关于公司的言论以及新闻媒体报道,了解中小股东所关切的事项。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制度修订对比表,并同意本次修订内容。此外,本人还出席了2次股东会会议,对股东会审议议案均进行了事前审阅,关注中小股东现场参会情况以及对股东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情况,确保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自2025年10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对重点事项进行核查。
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方面,未发现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亦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定期报告披露方面,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上市规则的要求,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阅了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听取财务负责人对减值情况的汇报。
在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方面,本人于2025年10月28日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对朱艳丽女士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核查,认为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朱艳丽女士为公司的财务总监。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方面,本人于2025年10月28日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同意由公司董事长姜言山先生在总经理职位空缺期间代行总经理职责,聘任李伟先先生、孟峰先生、刘培吉先生、朱艳丽女士、董连明先生、郭钦彦先生、袁西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袁西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朱瀚樑先生为香港公司秘书。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公司已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人没有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提议。
除此之外,本人还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重点关注。经核查,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上述情形或已由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履职完成。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
规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监管部
门的履职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健康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罗新华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