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刚)
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会议的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
本人万刚,男,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会计部兼营运管理部副总经理、中信银行青岛分行会计部及营业部总经理、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中财龙马(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300461.SZ)独立董事,自2025年10月28日起兼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3次,认真审阅审议议案,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缺席、委托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出席方式审议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现场出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通讯方式《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第二次会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通讯方式《关于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
第一次临时会议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投票表决,本人成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10月28日起三年。
2025年12月31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整体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被选举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日,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4项议案,本人认真核查了拟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料,未发现候选人有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各个生产基地的复工复产情况、银团贷款放款情况
以及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交流,重点关注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17项制度的修订及制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夯实治理基础。此外,本人还实地参观了公司的生产基地,深入了解公司复工复产基地的产能情况、生产运行情况、机制纸产品质量情况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事项,及时发送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确保本人有充足的时间审阅会议材料,积极配合本人履职,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职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
关注公司生产基地复工复产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了解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审计组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确保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按时披露。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与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并关注中小股东对每一项议案的现场及网络投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适配公司法人治理体系改革,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本人对制度修订内容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异议。此外,本人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投资者在股吧、论坛、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提出的问题以及公司 A股、B股、
H股的股价表现情况,并就相关问题核实,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本人履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核实确认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及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相关事项均无异议,并已签署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10月28日,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拟任财务总监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朱艳丽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同意聘任朱艳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10月28日,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前述拟任人员的履职资料,认为相关人员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同意聘任李伟先先生、孟峰先生、刘培吉先生、朱艳丽女士、董连明先生、郭钦彦先生、袁西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袁西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朱瀚樑先生为公司秘书。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以来,本人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主动深入公司运营一线,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与运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决策,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行使表决权,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万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