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证券简称:武商集团公告编号:2026-018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商 MALL A 座 8 楼会议室(武汉解放大道69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洪祥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16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人数2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34079537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3516196
(股)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727917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101713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45.4452%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44.4745%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0.9707%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1.3563%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备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鲁黎、王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表决情况
投票结果议案审议结议案名称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序号果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 武商集团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A股股东 338036175 99.1904% 2609397 0.7656% 149801 0.0440% 通过
2 武商集团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A股股东 338069476 99.2002% 2568997 0.7538% 156900 0.0460% 通过
3 武商集团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A股股东 337896576 99.1494% 2699297 0.7921% 199500 0.0585% 通过
A股股东 338337776 99.2789% 2324297 0.6820% 133300 0.0391%
4武商集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通过
中小股东771371375.8380%232429722.8515%1333001.3105%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5 A 股股东 337988076 99.1763% 2321497 0.6812% 485800 0.1425% 通过
合伙)的议案
6 关于银行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A股股东 337955376 99.1667% 2356497 0.6914% 483500 0.1419% 通过
A股股东 337964876 99.1694% 2342497 0.6874% 488000 0.1432%
7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734081372.1718%234249723.0304%4880004.7978%
注: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黎、王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