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建新
本人作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为会计学教授,中共党员。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海南清泉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武汉大学经济与
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武商集团独立董事;
兼任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2020年7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董事会决策,认真审阅议案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会出席情况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唐建新8802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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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5次,统筹推进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出具专业意见,积极推进2024年度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保持高效沟通,细致审阅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动态跟踪审计进展,围绕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深入交换意见。参与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事宜,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合规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职能。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2024年度公司经营者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对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持续强化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关注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审计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与有效执行。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围绕审计计划、关键事项及审计进展进行深入交流,重点就财务审计中的重要事项、审计程序及证据获取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会议材料进行了细致审阅,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开展,推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此基础上,切实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研读监管通报材料,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最新监管要求。始终秉持诚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防范能力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支持。
(五)开展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现场沟通等时机,以现场交流、邮件、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
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大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监管部门的问询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武商集团经营者2024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公司管理层薪酬是依据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兑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特别职权。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诚信、独立、勤勉之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对董事会各项议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就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同时依托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建言献策,着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与实践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助力公司规范治理与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与公司的沟通协作,与公司管理层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唐建新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