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0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公告编号:2025-5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国新健康股票代码000503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刘新星王垚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2号楼、3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2号楼、3办公地址号楼号楼
电话010-65395201010-65395201
电子信箱 IR@CRHMS.CN IR@CRHMS.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5530059.44137393382.51-3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9090685.40-72981492.63-35.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8811329.49-78368228.24-26.09%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9474134.75-119160835.25-0.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12-0.0745-35.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12-0.0745-35.84%
1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1%-5.27%-2.04%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2023846116.342061938679.96-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06462071.741405606183.20-7.0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661640数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比例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24.02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357025930不适用0
%
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46%241239800不适用0
庄凤娟境内自然人0.85%83120790不适用0
潘国正境内自然人0.81%7962737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79%77854600不适用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其他0.74%72682000不适用0
金
李晓飞境内自然人0.59%58351070不适用0
李奇琪境内自然人0.51%49660000不适用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五组合其他0.46%45384800不适用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其他0.44%42746200不适用0
金
前10名股东中,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与除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外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致行动的说明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潘国正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934637股外,还通过东方证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28100股,实际合计持有7962737股;
情况说明(如有)李晓飞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60500股外还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74607股,实际合计持有5835107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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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在前次授权期届满后12个月内(即至2026年1月28日止)继续使用4.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4.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5.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止。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
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综合性改革,加快推进公司 AI in ALL 工作落地,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撤销 PBG 数据研发部,设立公司 AI 中心,统筹负责公司 AI 底座建设等工作;法务部更名为法律风控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
4、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
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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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的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接到增持主体《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实施情况告知函》,前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根据自身的统筹安排,暂未增持公司股份,将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7)。
6、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
2024年度会议,并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最新战略规划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等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5)、《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7、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
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26)。
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
国新发展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认购的公司股份于2025年6月1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123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8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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