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 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交易金额: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碳酸锂相关产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核心产品为碳酸锂,其价格受宏观经济、行业供需、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直接影响金弘新材经营效益及公司整体业绩稳定性。为对冲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稳定生产经营,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开展该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2.交易金额: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交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3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收益再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
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理性投资。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碳酸锂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碳酸锂产品,该产品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行业供需关系、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幅度较大,直接影
1响金弘新材经营效益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稳定性。为有效对冲碳酸锂价格波动带
来的经营风险,锁定经营利润,稳定生产经营秩序,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切实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交易保证金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3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
最高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境内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期货交易
所及相关金融机构,确保交易场所合规可控。
4.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实施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6.交易期限:2026年9月30日前。
7.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负责本次
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具体交易方案、选择交易品种及场所、办理交易手续、签署相关文件、调整交易策略等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交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最高合约价值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套期保值和规避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以稳健为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
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交易损失。
2.政策风险:如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波动或
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
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
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
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
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部为商品期货交易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或相关子公司为商品期
货交易的实施部门、内审部为商品期货交易的监督部门。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交易品种,业务规模
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
3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
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审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
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本次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与披露。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2025年
1-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的碳酸锂及其副产品销
售收入为3893.91万元。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南华生物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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