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 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3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
第108号),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2025年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亿元,同比增
长209.37%。其中,节能产业销售及服务营业收入为2.17亿元,同比增长739.15%,毛利率1.69%;碳酸锂业务营业收入为0.82亿元,为新增业务,毛利率3.62%;生物医药相关产品销售营业收入为0.39亿元,同比增长415%。节能产业销售及服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新增碳酸锂业务营业收入主要系你公司于2025年9月收购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弘新材)55%股权并取得控制权,新开展废钢再生资源、新能源材料再生等业务。《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显示,你公司实现扣除后营业收入3.96亿元,同比增长
194.91%。请你公司:
(1)说明废钢再生、新能源材料再生等业务的具体商
1业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研发模式等;
重点说明相关业务的生产流程环节及工时情况,人员、设备、研发投入情况,采购产品与销售产品存在的具体差异,加工物料在形态、功能等方面变化程度,在业务链条中的具体作用,客户和供应商的获取方式,对终端客户的依赖程度等。
公司回复:
(一)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公司控股孙公司冷水江金大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路环保”)主要从事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
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及销售等。主要产品为废钢铁,按照《再生钢铁原料 GB/T 39733-2024》国家标准生产的各料型产品,主要有: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破碎型废钢、包块
型废钢、再生合金钢等废钢。
1.采购模式金大路环保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具体为:“全渠道覆盖+网格化布局+价格动态调整”,构建覆盖周边区域、适配多场景的采购网络,保障废钢销售的原料稳定供应及成本优势,精准匹配下游钢厂对废钢的差异化需求。公司通过业务员实地拜访、网络平台(如废品回收 APP、行业网站)、
老客户介绍等方式获取建筑工地、拆迁项目、工厂等产废单
位的废钢铁信息,经现场勘查核实信息后进行商务谈判,确定类别和价格。对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2.生产模式
2金大路环保每月针对各钢厂召开经营分析会,制定供货计划,确定各车间生产指标。生产流程如下:
废钢:
目前金大路环保拥有5座加工厂房及1栋办公楼(坐落于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环城东路),包含剪切车间2座,共占地 4200 平方米,配备行车 4 座、1000T 液压龙门剪 2 台、抓机2台;打包车间2座,占地3200平方米,配备行车4台,1000T 液压打包机 3 套,抓机 3 台;破碎车间 1 座,占地 1500 平方米,配备中联重科 16T 钢筋撕碎线一套。公司配备加工人员27人,能满足公司加工需求。
3.销售模式废钢销售模式为:“大客户直供+长期协议绑定+产品分级定价”,依托与大型钢厂的长期供应与战略绑定,构建高
3粘性销售网络,以销定产,实现高周转、低风险的稳定出货。
在定价上,以钢厂公布的采购价作为结算依据。公司周边的大型钢厂均为公司客户,对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4.采购产品与销售产品的差异
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主要通过采购社会生产和消费中产生的废旧钢铁(如报废汽车、废旧机械设备、建筑钢筋、日常金属废弃物、工业边角料等)进行放射性检测、清洗、
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专业处理,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后,转化为符合钢铁冶炼要求的优质原料(即“再生钢铁原料”),并供应给钢铁企业用于重新炼钢。金大路环保在废钢产业链中处于中游,通过向上游采购废钢原材料,整理加工成冶炼原料,提供销售给下游钢厂。公司与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涟钢)、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衡钢)、冷水江钢铁及江
西萍钢等钢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钢厂保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弘新材”)主要产品为工业级碳酸锂及其他副产品。
1.采购模式
金弘新材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具体采购方式如下:
由采购部门负责统筹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配件等的采购业务。对于不同类型的物资,采取不同的采购策略:
4(1)大宗、贵重物资采购:如在10万吨/年含锂工业废料综合利用项目中的关键设备(MVR 原水罐、沉锂桶等非标设备)以及主要原材料(锂玻璃粉、锂极片粉等)采购,采用公开竞价、招标等方式。在非标设备采购时,由金弘新材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谈判小组,通过最低评标价法选取成交供应商,确保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采购成本的优化;
(2)常规物资采购:对于日常生产所需的一般性物资,采购人员会参考采购历史记录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多方询价、比较市场价格,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并且采购部门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材料消耗定额以及各部门物资需求和
现有库存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预案,并根据生产进度、资金情况和库存变化,相应制定半年、季度或月度的具体采购计划,该计划按期滚动修订。对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2.生产模式
金弘新材以销定产为主,合理、适量、预测性备货为辅,生产根据市场价格和需求量确定主要原材料(含锂卤水)采购量,主要原材料(含锂卤水)一般不进行库存,购进即加工成产品,具体加工步骤如下:下料→除杂→压滤→沉锂→离心→干燥→产出成品。
5目前金弘新材员工人数88人,其中研发人员1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8人,占比57.14%),一线生产人员
52人,辅助生产人员22人。
目前金弘新材拥有4座厂房及1栋办公实验楼(坐落于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石马山街道马头山村水口组),包含辅料仓库厂房1座,成品仓库厂房1座,湿法车间厂房1座和
6破碎车间厂房1座,拥有从破碎→下料→除杂→压滤→沉锂
→离心→干燥→产出成品的完整产线。
3.销售模式
金弘新材根据主产品(工业级碳酸锂)和副产品(元明粉)的特点分别制定销售策略,其中主产品通过采购竞标、参加行业展会等方式获取客户并开展销售,依托多种渠道扩大市场覆盖;副产品元明粉则主要借助中间贸易商进行销售,利用不同渠道的优势提升销售效率。整体销售模式注重结合产品特性和市场需求,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以实现产品的有效销售。公司主营产品碳酸锂的销售网络已覆盖四川成都、浙江、广东、湖南等重点区域;副产品元明粉则主要销
往湖南长沙、广东、广西及江西等地,对客户不存在依赖。
4.研发模式
金弘新材采取与高校合作开发+自主研发的研发模式,公司和中南大学研究生院院长、长江学者孙伟教授团队深度合作,由中南大学提供长期技术支撑。据此公司将构建废旧动力电池和含锂工业废料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再生产品销售的循环利用体系。金弘新材目前研发人员1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8人,占比57.14%)。
5.采购产品与销售产品的差异
公司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采购的主料为含锂溶液及纯
碱、片碱、硫酸等辅料,产出主产品是碳酸锂成品和硫酸钠盐等副产品。主料为液态,产品为粉末固态成品,产成品主要用于下游正极材料厂、特种玻璃生产厂家等。金弘新材在
7碳酸锂产业业务链条中处于中游生产环节,通过向上游采购
含锂原料,通过湿法提锂工艺加工成工业级碳酸锂后,销售给下游企业。
(2)说明废钢再生、新能源材料再生等业务毛利率较
低的原因,相关产品售价、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对比金弘新材并购前后经营业绩变化情况,说明金弘新材2025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
合理性;结合金弘新材业务资质认证情况、盈利情况、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重点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公司回复:
(一)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情况:
公司名称销售收入(万元)毛利率
怡球资源757182.876.68%
杭钢股份2006074.210.02%
华宏科技33967.24-3.65%
可比公司平均数932408.111.78%
本公司20626.960.89%
通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废钢业务毛利率水平与行业相差不大。
根据主流机构 Mysteel、中钢网和兰格的报价,2025 年
第四季度废钢月平均销售价格与公司平均销售价格的对比
情况如下:
8项目10月11月12月
主流机构均价2112.002076.002052.00(不含税,元/吨)本公司当月收入(万元)3360.126867.4310190.70
本公司当月销量(吨)
14813.0330711.0346680.82
本公司当月均价(不含税,元/吨)2268.362236.142183.06公司废钢业务销售价格的确定,来源于下游各钢厂客户通过一定渠道公布(比如包含所有供应商的微信群)的采购价格,该价格是公开、透明,针对钢厂所有供应商,同一料型、规格质量的废钢执行同一价格,通过比对主流机构Mysteel,中钢网和兰格 2025 年 10 月-12 月份的月均价,公司吨钢平均售价高于公开市场报价,主要得益于以下结构性因素:
一是产品溢价能力:金大路环保废钢业务不仅包含普通废钢,还有船板料等价格更高的料件,但无法查阅到公开报价,整体业务属于非标产品,因此实际销售定价高于机构发布的基础参考价。
二是供应链激励调整:基于采购端的保量奖励确认为销售收入,推高了每吨钢材的综合售价水平。
2.并购前后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废钢再生业务营业收入2025年第四季度较2024年第四
季度增加18914.16万元;增长主要一是进行了扩产改造,新增了1栋生产车间及相应的生产设备。二是拓展增量销售,由原来主要针对冷钢单一客户销售增加到了对冷钢、涟钢、
萍钢、衡钢等多家客户销售。三是由于2024年冷水江市废
9钢产业地方奖补政策不能有效兑现,原控股股东金弘集团将
业务转至其他享有地方奖补政策的公司,致使2024年度及
2025年1—7月金大路环保废钢业务收入较少。2025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有关政策落实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5〕770号)正在
全国范围内落地执行,重点清理地方政府违规税收返还行为。
废钢业务由于地方补贴取消,拥有《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企业》享受30%增值税即征即返政策的金大路环保
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原有上下游客户逐步实现回流,业务规模实现增长。四是上市公司现金并购金弘新材后为金大路环保的废钢业务提供了相应的货币资金及金融资源,用于设备更新、产能扩张和原料收购,使其业务规模有了大幅度提升。
(二)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情况:
不含税销售单价
公司名称销售收入(万元)销售数量(吨)毛利率(万元/吨)
西藏矿业3794.17524.807.2310.78%
金圆股份7351.321245.705.90-2.77%
盛新锂能506431.5872815.926.9518.35%
永兴材料161531.9725051.006.4521.76
盐湖股份291235.7246500.006.2652.03%可比公司
194068.9529227.486.6428.83%
平均数
本公司8151.991121.507.273.62%
从上表可比公司来看,碳酸锂生产业务的毛利率受含锂原材料的来源及自给率、产能规模、地域能耗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原材料自足率高、产能规模大的企业,毛利率水平通常
10较高。
公司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碳酸锂的销售价格以上海有色金属网或碳酸锂期货价格的报
价为基准,价差稳定,周转很快,但因原材料基本依赖外部采购,产能目前还处于爬坡上升阶段,报告期内由于固定资产折旧、人工薪酬等固定成本金额较大,毛利率受到一定影响;随着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将下降,毛利率水平将得到改善。
2.并购前后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营业收入2025年第四季度较2024
年第四季度增加7736.17万元,增长率1860.51%;增长主
要一是2025年第四季度,碳酸锂市场需求端旺盛,价格爆发式涨价,工业级碳酸锂价格从2025年9月份均价7.15万元/吨上涨到2025年12月份均价11.58万元/吨,涨幅达62%;
二是公司碳酸锂生产线2024年7月才投入试生产,2024年公司边调试边生产,未达到满负荷生产的情形;三是2025年进行了扩产改造,产能由1800吨/年扩产到4000吨/年,销量方面,2025年第四季度较2024年第四季度增加了
786.74吨,增长率235.02%。
综上所述,在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的配置上,均具备相关业务的研发及生产能力,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上,公司也有稳定的上下游渠道,随着产能的逐步提升,相关业务的收入及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11金弘新材新能源材料再生和金大路环保废钢再生资源
利用两项业务均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发改部门项目备案。其中,废钢再生资源利用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八批《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可依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2025年第四季度,金弘新材合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
211.0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28.10万元。该期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系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华菱通宝票据结算,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华菱通宝票据兑付金额合计21206.13万元,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未体现在经营活动现金流中。若将该笔贴现资金还原至经营活动现金流口径,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578.03万元。
2026年第一季度,金弘新材合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
120.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80.65万元。考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华菱通宝票据兑付的影响后,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768.30万元。主要系碳酸锂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提前备货,预付款项和存货余额较年初增加了4279.50万元。
上述两项业务具备货物流转、资金周转效率高的经营特点,受行业结算规则影响,货款回收周期略滞后于货物周转
12周期。目前公司业务保持常态化滚动开展,业务有序落地、回款安排稳定,整体业务模式具备可持续性。
(3)分别列示废钢再生、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前十名
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始合作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毛利率,是否与你公司或金弘新材少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一)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前十名客户情况期后开始含税销期末应收销售是否成立注册资金销售回款客户名称合作售金额账款毛利关联时间(万元)商品(万时间(万元)(万元)率关系
元)客户1(湖南华菱涟
2005/639214.202012791.712798.3127002.30
源钢铁有废钢否
6/226307年8月21.00%限公司)
(注)客户2(冷水江钢铁2003/2015-1.5
105000废钢7946.16511.00否
有限责任4/17年3月9%
公司)(注)客户3(衡阳华菱钢2000/502841.20171850.0.48
废钢1928.281928.28否
管有限公12/71142年9月00%司)(注)客户4(萍乡萍钢安2012/2025-15.
316000废钢531.8159.7850.39否
源钢铁有1/16年4月03%限公司)
23197.915297.314600
合计
77.39
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签发的华菱通宝票据1.00亿元、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签发的华菱通宝票据650.00万元,上述票据均
13已于2026年4月27日前到期兑付;2026年1月,公司收到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签发的华菱通宝票据2700万元、收到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签发的华菱通宝票据
1200万元、分别于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7日到期兑付;2026年1月收到冷
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270.58万元,尚未到期。
*公司对部分客户毛利率为负,主要系两类情形所致:一是冷钢业务中,销售废钢类型单价较低,而销售成本按全部废钢采购的加权平均成本结转,收入无法覆盖对应成本,形成负毛利;二是萍钢业务中,部分供货因灰渣含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进行扣杂处理,导致实际确认收入及结算吨数下降,摊薄了毛利率。上述情形均为个别客户的阶段性财务表现,不影响公司整体业务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二)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前十名客户情况注册含税销期末应开始合成立资金销售售金额收账款销售毛是否关客户名称作时间(万商品(万(万利率联关系时间元)元)元)客户5(浙江
2023/12025年8碳酸3073.
拓本新能源10000.003.54%否
2/14月锂49有限公司)客户6(宁波维科嘉茂国2024/12025年碳酸1993.
30000.00-0.99%否
际贸易有限1/2210月锂08
公司)
2023/82025年碳酸1294.
客户78000.001.96%否
/1710月锂92
2023/72025年碳酸
客户8200805.500.0011.09%否
/411月锂
2018/42024年碳酸
客户960000778.500.008.01%否
/810月锂
2014/22025年1碳酸
客户10500664.950.009.03%否
/24月锂
2024/62025年6碳酸
客户111000285.060.007.11%否
/13月锂
2017/92024年9碳酸
客户123120273.000.003.00%否
/21月锂
2024/12025年6硫酸
客户13(注)2012.550.00-61.86%否
1/8月钠
客户142001/520002025年8碳酸10.440.0015.45%否
14/15月锂
9191.
合计49
注:硫酸钠为生产碳酸锂的副产品,成本按照固定的100元/吨计算,但销售价格为随行就市,所以出现毛利率为负的情况。
(4)分别列示废钢再生、新能源材料再生等业务前十
名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始合作时间,采购金额,采购内容,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结算方式及周期,是否与你公司或金弘新材少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一)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前十供应商情况注册资期末应是否存成立时开始合作时采购采购金额结算方式及供应商名称金(万付账款在关联间间商品(万元)周期元)(万元)关系供应商1(重庆市红文金2005/122024年2预付,按批
5000废钢2004.57-否
属回收有限/5月次结算
公司)供应商2(三一汽车起重2008/122024年1预付,按批
16340废钢1167.42-17.58否
机械有限公/11月次结算
司)供应商3(武汉风神冲压2012/7/2023年11预付,按批
1000废钢1017.20-否
件有限公6月次结算
司)
2018/102024年1预付,按批
供应商48000废钢948.95-24.05否
/30月次结算
2022/8/2025年4预付,按批
供应商5500废钢788.90-否
2月次结算
2020/3/2024年1预付,按批
供应商610000废钢377.96-23.04否
26月次结算
2018/4/2024年10预付,按批
供应商7500废钢366.04-5.56否
8月次结算
2002/9/2023年1预付,按批
供应商81000废钢363.93-否
20月次结算
152023/4/2025年4预付,按批
供应商91000废钢303.69-否
10月次结算
2002/7/2022年12预付,按批
供应商10500废钢282.94-否
16月次结算
合计7621.58-70.24
(二)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前十供应商情况期末应结算供应商名成立时注册资金开始合采购采购金额是否存在关付账款方式及称间(万元)作时间商品(万元)联关系(万元)周期为金弘新材
供应商11持股5%以上
(冷水江硫酸股东实际控
2023/82024年8-1112.预付款
市润成新1250锂溶1650.94制人控制的
/17月02提货
材料科技液企业,系金弘有限公司)新材少数股东的关联方。
供应商12硫酸
(湖南万2023/22024年9预付款
1000锂溶1489.2198.20否
优新材料/13月提货液有限公司)硫酸
2000/12025年预付款
供应商1323744.292锂溶864.58241.38否
0/2510月提货
液硫酸
2018/12025年7预付款
供应商1490000锂溶703.880.00否
2/21月提货
液硫酸
2015/12025年预付款
供应商1515000锂溶375.46-128.54否
1/1811月提货
液
2021/12025年2预付款
500纯碱65.34-1.36否
2/31月提货
供应商16
2021/12025年2预付款
500片碱19.990.00否
2/31月提货
预
2010/62025年6
供应商17200纯碱0.00付款提否
/28月107.57货
2018/12025年3预付款
供应商18240000硫酸65.36-4.54否
/4月提货
2018/12025年5预付款
供应商19600纯碱31.36-11.70否
2/12月提货
合计5373.69-918.58
16注:公司碳酸锂业务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含锂原材料,其中部分原材料向金弘新材
其他小股东旗下子公司冷水江市润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相关采购定价均参考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原则。
(5)结合问题(1)至(4)回复,进一步说明你公司
是否实现废钢再生、新能源材料再生等业务产品价值的实质提升,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的研发、生产以及业务拓展能力,是否存在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指定或介绍客户、客户或其他
第三方指定或介绍供应商,客户与你公司供应商之间是否存
在业务往来等情形,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以总额法替代净额法核算的情形,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一)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废钢再生业务采购社会生产和消费中产生的废旧钢铁
(如报废汽车、废旧机械设备、建筑钢筋、日常金属废弃物、工业边角料等)进行放射性检测、清洗、挑选、破碎、切割、
拆解、打包等专业处理,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后,转化为符合钢铁冶炼要求的优质原料(即“再生钢铁原料”),并供应给钢铁企业用于重新炼钢。
目前公司配备有专门的采购及销售人员,各项业务独立进行,无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指定或介绍客户、客户或其他
第三方指定或介绍供应商的情形。由于钢铁企业对废钢原材
料有放射性检测、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
相关要求,以确保钢厂炉膛安全和原料品质合格,一般情形17下,钢厂只会向具备工信部白名单牌照(《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企业》)并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废钢加工企业采购原料。不具备废钢加工资质的供应商很难与下游钢铁企业建立业务往来。金大路环保在收入确认时,经其加工的产品才按总额确认收入,未经过其加工部分已作为贸易业务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各项业务均具备商业实质,各项收入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无总额法替代净额法核算的情形。
(二)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弘新材目前投资15000万元建设
的24000吨/年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并达到设计产能,成为娄底市唯一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加工综合利用企业,获得了2024年度娄底市技改扩能突出民营企业荣誉。目前公司拥有4座厂房及1栋办公实验楼,包含辅料仓库厂房1座,成品仓库厂房1座,湿法车间厂房
1座和破碎车间厂房1座,拥有从破碎→下料→除杂→压滤
→沉锂→离心→干燥→产出成品的完整产线。为满足生产经营,目前公司员工人数88人,其中研发人员1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8人,占比57.14%),一线生产人员52人,辅助生产人员22人。
目前公司配备有专门的采购及销售人员,各项业务独立进行,无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指定或介绍客户、客户或其他
第三方指定或介绍供应商的情形。经了解,客户与公司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的情形。
18各项业务均具备商业实质,各项收入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无总额法替代净额法核算的情形。
(6)分别列示废钢再生、新能源材料再生等业务第四
季度各月份收入确认情况,单笔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收入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客户名称、合同金额、收入金额、销售内容、发货时间、验收时间、物流
方式、付款时间;认真自查2025年12月确认收入的相关订
单是否存在发货单或验收单缺失、客户收货地非生产经营地
址、货款结算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是否存在跨期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公司回复:
(一)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
1.第四季度各月份不含税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10月11月12月第四季度合计
客户116984292.2129292526.2966924262.51
113201081.01
客户213783873.4021077387.1735458701.7270319962.29
客户30.0011782663.905281749.5617064413.46
客户41992986.062402948.28310357.734706292.07
合计32761151.6764555525.64107975071.52205291748.83
关于月度收入逐级增长的说明:一是因10月份国庆节
期间交通受阻,销售数量受到影响;二是10月下旬开通保理融资业务,缓解了采购资金的压力;三是通过开拓新的销售渠道,11月份新增加了客户衡钢,12月份因引进几家大的供应商,在供应量得到保证的情况下,与涟钢将销售合同约定数量由11月份的1.6万吨增加到了3.0万吨;四是公
司并购金弘新材之后,因国资的控股效应,增强了企业的社
19会公信力,积极开拓衡钢、涟钢、萍钢等新的下游客户,同
时增加了省外采购量。
2.单笔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收入具体情况
收入确合同签订时收入金销售内发货时验收时物流客户名称付款时间认月份间额容间间方式
2025年2025年2025年2025-10-14/
2025年10月客户2重废汽运
10月688.1210月10月2025-10-28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重废汽运2025/11/11
10月332.9610月10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汽运2025/10/14
10月248.82块10月10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汽运2025/10/28
10月230.68块10月10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汽运2025/10/28
10月239.24块10月10月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重废汽运2025/11/11
11月242.0111月11月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重废汽运2025/11/19
11月342.1911月11月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重废汽运2025/12/4
11月365.7011月11月
2025年船板剪2025年2025年
2025年11月客户2汽运2025/11/11
11月228.50料11月11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1月客户2汽运2025/11/11
11月223.02块11月11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1月客户2汽运2025/11/19
11月257.91块11月11月
20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1月客户2汽运2025/11/19
11月229.42块11月11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1月客户2汽运2025/12/4
11月253.62块11月11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1月客户2汽运2025/12/4
11月260.63块11月11月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重废汽运2025/12/16
12月422.3812月12月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重废汽运2025/12/30
12月530.3412月12月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10月客户2重废汽运2026/1/29
12月111.5712月12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2月客户2汽运2025/12/16
12月255.65块12月12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2月客户2汽运2025/12/16
12月260.98块12月12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2月客户2汽运2025/12/16
12月251.67块12月12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2月客户2汽运2025/12/30
12月267.04块12月12月
2025年船板压2025年2025年
2025年12月客户2汽运2025/12/30
12月440.29块12月12月
打包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9月客户4废钢压汽运2025年11月
10月259.8210月10月
块1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9月客户4打包铁汽运2025年11月
10月152.2610月10月
打包2025年11月
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9月客户4废钢压汽运/2025年12
11月198.5611月11月
块1月
212025年2025年2025年
2025年9月客户4打包铁汽运2026年1月
11月7.7811月11月
汽车板
2025年10月
2025年压块/2025年2025年
2025年9月客户12382.1汽运/2025年11
10月热轧板10月10月
5月
边1等汽车板
2025年11月
2025年压块/2025年2025年
2025年9月客户13695.9汽运/2025年12
11月热轧板11月11月
3月
边1等
汽车板汽运/
2025年压块/2025年2025年汽运2025年12月
2025年9月客户15256.7
12月热轧板12月12月转火/2026年1月
边1等运
优剪一汽运/
2025年/热轧2025年2025年汽运2025年12月
2025年11月客户31538.6
11月板边料11月11月转火/2026年1月
7
1运
汽运/
2025年热轧板2025年2025年汽运2026年1月
2025年11月客户3
12月167.77边料111月12月转火/2026年2月
运
合计20342.
39
(二)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
1.第四季度各月份不含税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10月11月12月第四季度合计
客户57464424.780.0019734637.1727199061.95
客户69571327.448066548.680.0017637876.12
客户711459469.020.000.0011459469.02
客户80.007128318.580.007128318.58
客户90.006889380.530.006889380.53
客户100.001566371.684318141.595884513.27
客户110.000.002522654.872522654.87
客户120.000.002415929.202415929.20
客户140.000.0092389.3892389.38
合计28495221.2423650619.4729083752.2181229592.92
222.单笔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收入具体情况
收入确合同签合同金额收入金额销售内物流付款客户名称发货时间验收时间
认月份订时间(万元)(万元)容方式时间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02025年102025/
客户5自提
10月10月843.48746.44120吨月16日月23日10/16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02025年102025/
客户6自提
10月10月422.40373.8160吨月14日月17日10/14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02025年102025/
客户6自提
10月10月659.16583.3390吨月21日月24日10/21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02025年102025/
客户7自提
10月10月847.20749.73120吨月17日月20日10/17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02025年102025/
客户7自提
10月10月447.72396.2160吨月27日月30日10/27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12025年112025/
客户6自提
10月10月455.76403.3360吨月21日月25日11/21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12025年112025/
客户8自提
11月11月805.50712.8390吨月27日月30日12/18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12025年112025/
客户9自提
11月11月778.50688.9490吨月19日月19日12/7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12025年122025/
客户6自提
11月10月455.76403.3360吨月27日月3日11/27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22025年122025/
客户11自提
12月12月285.06252.2730吨月17日月19日12/17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22025年122025/
客户12自提
12月12月273.00241.5930吨月5日月6日12/5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22025年122025/
客户5自提
12月11月542.90480.4560吨月5日月9日12/5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22025年122025/
客户5自提
12月12月540.60478.4160吨月12日月18日12/12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22025年122025/
客户5自提
12月12月564.00499.1260吨月22日月25日12/22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22025年122025/
客户5自提
12月12月285.51252.6630吨月24日月27日12/24
2025年2025年碳酸锂2025年122025年122025/
客户5自提
12月12月297.00262.8330吨月26日月29日12/26
合计8503.557525.27
(三)经认真自查,2025年12月确认收入的相关订单
不存在发货单或验收单缺失、客户收货地非生产经营地址、
货款结算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不存在跨期提前确认收入情
23形。
(7)年报显示,生物医药相关产品销售,主要系向客
户销售美妆产品、保健品及空气净化器等;美妆及保健品销售业务,主要系公司自营美妆及保健产品的销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空气净化器等相关产品销售业务,主要系公司通过取得厂家的区域总代理权,根据市场销售预期及实际订单情况拓展业务。请你公司说明生物医药相关产品的完整商业模式,产品定价方式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你公司在交易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相关业务是否属于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总额法或净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一)生物医药相关产品业务模式公司生物医药相关产品销售业务主要包括自营的美妆
产品销售和代理的氧聚解空气处理系统(空气净化器)销售,相关业务情况如下:
1.美妆产品及保健品
美妆产品及保健品由公司委托代工厂,根据公司需求的产品功效、规格、品类等加工生产出自有品牌的产成品,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直销、代理商代理销售等途径进行销售。在销售定价上,美妆产品为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公司有完全的
24定价自主权,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制订销售定价政策。2025年度公司美妆产品销售收入为1428.89万元,毛利率为67.01%,与同行业相比,公司定价及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与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见下表:
收入项公司名称目名称南华生物水羊股份丸美生物贝泰妮上海家化护肤类
美妆产67.01%65.53%75.34%76.65%73.8%品
2.氧聚解空气处理系统(空气净化器)
公司代理销售的氧聚解空气处理系统,公司取得厂家的湖南区域总代理权(买断式),根据厂家给予的产品销售指导价,以及其在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的销售价格,公司制订了主推产品型号的对外销售价格。2025年度公司空气处理系统代理销售收入为2207.99万元,毛利率为70.71%。
公司名称销售收入(万元)毛利率
奥佳华-健康环境57869.2220.82%
九州通-医疗健康及技术服务30494.6745.26%
金海高科-空气过滤网及网板36715.1725.03%
再升科技-干净空气材料43640.5532.55%
创元科技-洁净设备及工程207353.0018.22%
本公司2207.9970.71%
市面上尚无与公司在“独家代理+C 端直销”模式及技术
体系上完全可比的公司。公司净化机毛利率70.71%,高于行业水平,主要得益于:一是取得香港品牌湖南独家代理权,区域渠道壁垒避免同质化竞争;二是产品技术源自香港科技
25大学创业中心(2003 年),拥有多国专利认证(含 NCCO 技术),产品定价对标滤芯耗材类头部品牌产品;三是公司代理的净化机产品集吸附、催化、氧化、分解于一体,有效吸附+分解污染物气体,消灭细菌病毒,高度非标,通过直接代理厂家产品进行终端销售,公司享有整个流通环节的毛利。
综上,独家代理模式与核心技术专利共同支撑了高毛利率的合理性。
(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自2017年开始,新增开展了化妆品、医疗器械及医疗耗材等生物医药相关产品的经营业务,作为在生物医药领域的业务衍生与横向拓展。销售的美妆产品为公司自有品牌,公司承担了生产、物流、仓储、渠道拓展等成本开支以及货物积压、过期减值的亏损风险,公司为业务的主要责任人。代理销售的空气处理系统,公司承担了采购、物流、仓储、渠道拓展、安装及售后等成本开支以及非厂家原因的质
量问题损失风险,公司在与生产厂家办理采购产品验收交接手续后,就承担了产品的主要责任和风险,公司系该业务的主要责任人。
公司销售的美妆产品和代理销售的空气处理系统,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的主营业务,公司承担了主要风险和责任,相关业务不属于贸易业务,在收入确认上,公司按总额法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6(三)报告期内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5年度,公司生物医药相关产品销售业务收入同比大
幅度增长,原因主要系:(1)自营的美妆产品,通过近几年的渠道建设和探索,公司已逐渐形成和完善了自己的美妆产品品牌,销售规模陆续有所体现。代理的生物医药相关产品,公司结合自身细胞业务展业场所及展业对象的相关特点,选择了具有业务协同性的产品进行代理销售;(2)积极拓
展有广泛客情礼品需求的金融机构、企业、地产项目等相关
单位客户;(3)抓住股东、实控人等相关关联单位迁址新
生产、办公场所对空气净化设备的实际需求,进行有效的协同销售。
(8)结合问题(2)(5)(7)回复,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准确、合理,是否符合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第四部分4.2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如前文问题(2)回复所述,公司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和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均具有盈利能力,具备稳定的业务模式。
目前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毛利率较低,与其同行业水平相当;此外,金大路环保是国家工信部废钢铁加工准入公告企业,享受增值税30%即征即返优惠政策,2025年10—12月应获取的增值税即征即返429.32万元,具备一定的盈利
27能力,随着各地深入清理不合规财政补贴,具备国家工信部
废钢铁加工准入的企业将会具备更大的市场优势。
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因为两端在外,加工环节利差较低,随着公司二期建设投产,原料来源更加丰富,优势将会逐步体现。同时,公司碳酸锂产线目前产能还处于爬坡上升阶段,随着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将下降,毛利率水平将得到改善。
如前文问题(5)回复所述,公司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和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均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
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
通过对产品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对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具有可持续性;
且公司对该项业务已有较大规模的投入,拥有生产、销售人员,具备相关业务经验。
如前文问题(7)回复所述,公司销售的美妆产品和代理销售的空气处理系统,毛利率分别为67.01%和70.71%,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的主营业务,公司承担了主要风险和责任,相关业务不属于贸易业务,在收入确认上,公司按总额法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是充分、准确、合理的,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中“第四部分4.2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8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并测试南华生物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评价其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结合业务模式,判断南华生物
在业务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评价其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的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结合行业及下游客户的公开信息分析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单价、毛利率等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进行了毛利率比较,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4.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人源
细胞检测与存储业务的收入确认资料包括客户的身份信息、细胞储存协议、采集的样本、样本检测报告信息等,EMC(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业务的收入确认资料包括销售合同、
销售发票、污水处理结算单、客户节能效益确认单等;碳酸
锂和废钢业务的收入确认资料包括销售合同、发货单、销售
发票、磅单、客户汇款单、物流运输单、验收单、结算单等;
以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是否充分,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是否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相符;
5.选取重要销售客户向其发送询证函,包括余额、销售
额、收款情况、关联关系等;
6.针对第四季度销售的碳酸锂、废钢、美妆、净化器等
业务的重要的供应商及客户进行现场走访,了解其使用情况,
29判断销售的真实性,针对贸易商客户要求其说明产品的最终
去向或来源;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8.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
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检查碳酸锂及废钢生产记录及监控等,核查其是否具
有真实的生产加工过程,以判断公司的业务是否属于贸易业务;
10.获取营业成本结转情况表,结合采购与生产成本的审计,复核并测算成本结转是否准确、完整;
11.现场查看新收购废钢、碳酸锂业务的生产经营场所,
了解营业收入规模与人员规模、固定资产规模、采购规模是否相匹配;
12.查阅公司预算,与管理层讨论未来经营规划;
13.检查南华生物收入列报及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结论
1.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根据《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之“4.2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会计师理解“贸易业务”主要是从事商品(货物)和服务的买卖、交换或分销的
30商业活动。其本质是充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通过
购销差价获取利润。贸易业务主要集中在商品流通领域,不涉及生产过程。《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将“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作为扣除项,主要是考虑该类新增贸易业务的可持续性难以判断,容易受经济市场情况影响,也比较容易被企业操纵形成舞弊。针对金弘新材的业务,在考虑是否属于需要扣除的营业收入时,项目组主要关注其是否具有生产过程,以及是否具备稳定业务模式。
金大路环保公司的废钢业务涉及到采购废钢资源,通过进行放射性检测、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
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加工后,使其达到下游钢铁企业的入炉标准后销售给下游钢铁企业,则我们理解其具备加工过程,不属于贸易业务。相应地,金大路环保公司的废钢回收销售业务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中的“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金大路环保是国家工信部废钢铁加工准入公告企业,享受增值税30%即征即返优惠政策,2025年10—12月应获取的增值税即征即返429.32万元,具备盈利能力。随着各地深入清理不合规财政补贴,具备国家工信部废钢铁加工准入的企业将会具备更大的市场优势。金大路环保现有生产人员
27名,5座加工厂房及1栋办公楼,包含剪切车间2座,共
占地 4200 平方米,配备行车 4 座、1000T 液压龙门剪 2 台、
31抓机2台;打包车间2座,占地3200平方米,配备行车4台,1000T 液压打包机 3 套,抓机 3 台;破碎车间 1 座,占地 1500 平方米,配备中联重科 16T 钢筋撕碎线一套。具有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通过对产品(废钢)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变成钢铁企业能够直接利用的炉料,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对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具有可持续性;且公司对该项业务已有较大规模的投入,拥有生产、销售人员,具备相关业务经验。会计师认为其具有稳定业务模式。
2.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弘新材主要产品为工业级碳酸锂及其他副产品。采购含锂卤水经一系列生产工序生产工业级碳酸锂产品,主要生产过程为:下料→除杂→压滤→沉锂→离心→干燥→产出成品。公司碳酸锂产线目前产能还处于爬坡上升阶段,随着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将下降,毛利率也将提升。随着公司二期建设投产,原料来源更加丰富,公司的优势将逐步体现。
目前金弘新材拥有员工88人,其中研发人员1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8人,占比57.14%),一线生产人员
52人,辅助生产人员22人。目前拥有4座厂房及1栋办公实验楼,包含辅料仓库厂房1座,成品仓库厂房1座,湿法车间厂房1座和破碎车间厂房1座,拥有从破碎→下料→除杂→压滤→沉锂→离心→干燥→产出成品的完整产线。具有
32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
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通过对含锂卤水原料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变成下游锂电池或玻璃生产企业能够使用的原料工业碳酸锂,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对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具有可持续性;且公司对该项业务已有较大规模的投入,拥有生产、销售人员,具备相关业务经验。会计师认为其不属于贸易业务,具有稳定业务模式。
3.生物医药相关产品销售业务
公司自2017年开始,开展了化妆品、医疗器械及医疗耗材等生物医药相关产品的经营业务,作为在生物医药领域的业务衍生与横向拓展。销售的美妆产品为公司自有品牌,公司承担了生产、物流、仓储、渠道拓展等成本开支以及货
物积压、过期减值的亏损风险,公司为业务的主要责任人。
代理销售的空气处理系统,公司承担了采购、物流、仓储、渠道拓展、安装及售后等成本开支以及非厂家原因的质量问
题损失风险,公司在与生产厂家办理采购产品验收交接手续后,就承担了产品的主要责任和风险,公司系该业务的主要责任人。
公司销售的美妆产品和代理销售的空气处理系统,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的主营业务,公司承担了主要风险和责任,相关业务不属于贸易业务,在收入确认上,公司按总额法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相关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交
33易活动真实,收入真实、完整。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充分、准确、合理,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第四部分4.2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
2.2025年末,你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1.02亿元,均
为银行承兑票据;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19亿元,同比增长
56.55%,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营收2025年度,你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亿元。年报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营性应收票据增加,公司通过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已经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业务构成变化,说明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账面价值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大量采用经营性应收票据结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回复:
2025年9月,公司购买了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弘新材”)55%的股权,取得其控制权,新增了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和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2025年11月,公司通过湖南产权交易所转让了持有的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和平医院”)全部股权,失去了对南华和平医院的控制权。南华和平医院控股子
34公司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EMC(合同能源管理)和污水处理业务。由于主营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化,下游客户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期末应收票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10247.13万元,主要应收票据为新增废钢业务产生,相关票据主要为下游客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大幅变化具有合理性。
(二)期末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单位名称业务情况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客户1废钢业务127983074.7254.56
客户3废钢业务19282787.208.22
客户2废钢业务5110017.072.18净化器及美
客户152540740.001.08妆净化器及美
客户162448548.721.04妆
合计157365167.7167.08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应收账款为新增废钢业务产生,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大幅变化具有合理性。
(三)相关业务大量采用经营性应收票据结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从事废钢业务(或下游为钢企)的上市公司应收票据余
额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万销售收入(万元)占比
35元)
大中矿业6948.07408973.221.70%
方大碳素50361.31352653.0514.28%
金岭矿业18026.3935636.0750.58%
濮耐股份100376.78548758.7218.29%
陕西黑猫63544.531013203.956.27%
本公司10195.9041593.9724.51%
根据可比公司2025年度期末应收票据情况分析,结合行业实际情况,钢铁厂对废钢业务通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票据结算,公司主要的客户为湖南华菱涟源钢铁厂、冷水江钢铁厂以及衡阳华菱钢管厂等钢企,在销售货款结算上与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2)考虑通过贴现经营性应收票据取得的现金情况,计算你公司实际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并进一步分析相关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是否存在差异及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2025年通过贴现经营性应收票据取得的现金
项目序号金额(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73.53
通过贴现经营性应收票据取得的现金*10556.13
修正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7.40
净利润*1805.23
差额*=*-*2822.63
上述差额主要受非付现成本、费用,经营性往来款,以及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如投资收益)等因素的影响。
(3)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由
0.86亿元下降至0的原因;结合下游客户行业景气度、相关
客户信用状况、回款逾期情况(如有),认真核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6公司回复:
上年末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南华和平医院之控股子公司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的 EMC(合同能源管理)和污水处理业
务0.7亿元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
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的医疗器械贸易业务0.15亿元,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转让持有的52%南华和平医院股权
和南华干细胞公司全部医疗器械业务的债权包,完成了对上述业务的出表,导致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由0.86亿元下降至0。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情况进行函证;
2.访谈主要客户,了解其结算模式,以及是否与同行业
和其他供应商存在明显差异;
3.结合公司业务变动情况,分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
额变动的原因是否与业务相匹配。
(二)核查结论
1.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变化主要系业务发
生了变化,具有合理性;
2.废钢业务大量采用经营性应收票据结算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若考虑通过贴现经营性应收票据取得的现金情况,公
37司实际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基本匹配;
4.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由0.86亿元
下降至0是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以及干细胞转化公司转让医疗
器械业务全部债权包所致,具有合理性。
3.2025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0.19亿元,同比下
降45.20%;应付账款账面余额0.15亿元,同比下降82.58%。
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业务构成变化、新增业务具体商业模式,说明存货账面价值、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生物医药业务及节能产业业务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并购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主营业务内容,新增了废钢再生资源利用业务及新能源材料再生业务。转让公司持有的南华和平医院 52%的股权,完成了对上述 EMC(合同能源管理)和污水处理业务的出表。具体业务变化是存货账面价值、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1.不同业务存货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末存货余
业务类型2025年末存货余额变动率额
废钢业务1547004.0714015551.59-88.96%
新能源再生材料业务7669650.1310240.3674796%
净化器与美妆业务8707075.494885194.3578.23%
城光节能14411662.54-100.00%
其他741883.20736006.740.80%
合计18665612.8934058655.58
382.不同业务应付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末2024年末
业务类型变动率应付账款余额应付账款余额
废钢业务1722142.004292176.99-59.88%
新能源再生材料业务11739153.212542418.00362%
净化器与美妆业务501483.511147215.92-56.29%
城光节能76484460.33-100.00%
其他753004.88100.00%
合计14715783.6084466271.24综上,公司202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应付账款同比下降主要系股权转让合并数据减少,新增业务高周转、低库存销售模式,以及预付款、现款提货采购模式的业务特点所带来的结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理的。
4.2025年度,你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72.26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2.87万元(以下简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9.03万元,同比均扭亏为盈。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合计
1813.84万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153.94万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611.95万元。请你公司结合2025年度及期后政府补助、诉讼判决、处罚罚款(如有)等情况,进一步说明非经常性损益确认是否真实、完整、准确,是否存在将非经常性收益记入经常性收益、少计非经常性损失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2025年度政府补助、诉讼判决、处罚罚款(如有)等情况
39(一)政府补助
事项金额其中:非经常性损益
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稳岗补贴73001.3973001.39
其他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4800000.004800000.00
项目履约及定增奖补资金4800000.004800000.00
外泌体靶向治疗 2024JK2139 项目 275000.00 275000.00湘江新区科技产业局2025年度国家基层
10000.0010000.00
科普专项资金
长沙市科学技术协会2025全国(省级)
150000.00150000.00
学会服务站考核合格支持经费
财政税收增量奖补165940.00165940.00
科教支出补助1200000.001200000.00收到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
50000.0050000.00
模台阶奖励收长沙市芙蓉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促
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科技成果15500.0015500.00转化奖
合计11539441.3911539441.39
(二)诉讼判决涉案金诉讼(仲序诉讼(仲裁)基本诉讼(仲诉讼(仲裁)审理披露索额(万裁)判决号情况裁)进展结果及影响引
元)执行情况
2024年7月,南华2025年10公司收到城光节能特别说
生物医药股份有月,公司收通知,2025年1月,明:城光限公司(以下简称到城光节湖南省长沙市芙蓉节能系本“公司”)控股孙能转来的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公司报告公司城光(湖《湖南省《民事判决书》期内已转南)节能环保服务长沙市中[(2024)湘0102让出表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级人民法民初13708号],控股子公巨潮资下简称“城光公院民事判芙蓉区人民法院对司南华和讯网,公司”)就其与江苏决书》该诉讼事项进行了平之子公
告编号:
四方清洁能源装1500.[(2025)判决,判决情况如司,本公备制造有限公司00湘01民终下:司对该诉
1、(原名江苏四方4137号],(一)被告四方公讼不承担锅炉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司于本判决生效之任何担
2号。
(以下简称“四方级人民法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保、连带公司”)买卖合同院对该诉城光节能返还合同或兜底责
纠纷一案向长沙讼事项进价款8000000任,相关市芙蓉区人民法行了判决,元;(二)被告四诉讼结果院提起诉讼。诉判决情况方公司于本判决生不影响本求:1.依法判令四如下:驳回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财务
方公司返还城光上诉,维持原告城光节能支付状况及经
40公司合同价款人原判。二审资金占用营成果。
民币1500万元;案件受理3087969.87元2.依法判令四方费(资金占用费暂计公司赔偿城光公111800算至2024年12月司资金占用费(按元,由四方6日,后续资金占一年期 LPR加 50% 公司负担。 用费以 8000000的利息标准,本判决为元为基数,按照年
1300万元从终审判决。利率4.65%的标准
2020年9月10日自2024年12月7
暂计算至2024年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月30日,200万元偿之日止);(三)从2021年2月10驳回原告城光节能日暂计算至2024的其他诉讼请求。
年6月30日,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续1500万元计算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至全部款项付清金钱义务,应当依之日止);3.由照《中华人民共和四方公司承担本国民事诉讼法》第
案案件受理费、保二百六十四条之规
全费、保全保险费定,加倍支付迟延等全部诉讼费用。履行期间的债务利四方公司不服息。本案受理
[(2024)湘0102111800元,财产
民初13708号]民保全费5000元,事判决,向湖南省合计116800元,长沙中级人民法由被告四方公司负
院提起上诉,湖南担。
省长沙中级人民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南华生物医药股公司收到南华干细特别说份有限公司(以下胞通知,2025年6明:南华简称“公司”)控月,《湖南省长沙干细胞系股子公司南华干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本公司合巨潮资细胞再生医学临民事判决书》并报表范讯网,公床转化研究中心[(2024)湘0104围内控股告编号:
2370.2有限责任公司(以一审判决。民初21308号]、子公司,2025-03
69下简称“南华干细《湖南省长沙市岳本次诉讼4、胞”)就其与天富麓区人民法院民事为公司正2025-03环保生物科技(江裁定书》[(2024)常经营业5号。
苏)有限公司(以湘0104民初21308务相关诉下简称“天富环号之一],湖南省长讼;报告保”)、常州科威沙市岳麓区人民法期内,公
41乐健医疗用品有院已对该案件进行司已将该限公司(以下简称判决,判决如下:1、笔应收债“科威乐健”)、限被告天富环保于权及其他自然人侯群锋买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应收债权卖合同纠纷一案十日内向原告南华通过《债向长沙市岳麓区干细胞退还款项权转让暨
人民法院提起诉15235388.74元,关联交讼。诉求:1.请求同时支付原告南华易》方式法院判令天富环干细胞以转让,相保退还南华干细15235388.74元关交易已
胞货款1523.54为基数,按照同期全部实施万元,并向南华干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完毕,对细胞支付违约金借中心公布的一年应应收账847.15万元(暂计期贷款市场报价利款不再纳算至2024年4月率上浮30%的标准,入公司合
30日,之后按照合计算从2024年3月并报表范
同约定的方式计31日起至实际退还围,本次算至实际清偿之上述款项之日止的交易有利日),以上合计逾期付款利息;2、于盘活存
2370.69万元;2.被告科威乐健对被量资产、请求法院判令科告天富环保不能清改善公司
威乐健、侯群锋对偿本案债务部分的现金流,上述债务承担连二分之一承担赔偿不存在损
带清偿责任;3.请责任;3、被告侯群害公司及求法院判令本案锋对被告天富环保中小股东
受理费、保全费、就本案债务向原告利益的情律师费等诉讼费南华干细胞承担连形。
用由天富环保、科带清偿责任;4、驳
威乐健、侯群锋共回原告南华干细胞同承担。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160334元,财产保全5000元,共计165334元,由被告天富环保、侯群锋共同负
42担82667元,由被
告科威乐健、天富
环保、侯群锋共同负担82667元。
其他诉讼情况序起诉金额案件受原告名称被告名称案由程序号(万元)理时间南华源方(湖舟山江成海供加工仓储合
1南)环保科技应链管理有限313.422025-7一审
同纠纷有限公司公司湖南友泽房地南华源方(湖房屋租赁纠
2产开发有限公南)环保科技有3.902026-3
纷司限公司
(三)处罚罚款
事项金额(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
房产税逾期申报滞纳金1745.971745.97二、2026年1—3月政府补助、诉讼判决、处罚罚款(如有)等情况
(一)政府补助
事项金额其中:非经常性损益
以前年度收补助当期进行摊销278460.33278460.33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00000.00100000.00
企业数字化转型补贴100000.00100000.00
合计478460.33478460.33
(二)诉讼判决无。
(三)处罚罚款
43无。
综上,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确认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收益计入经常性收益、少计非经常性损失等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政府补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补贴文
件、收款单据、验收单据(如有)等,逐项分析其属于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是否符合确认的条件,是否属于经常性损益;
2.获取公司关于诉讼情况的声明,查阅的公司及其子公
司公开信息,关注是否存在遗漏诉讼事项公司;结合费用检查,是否存在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用的情况;
3.获取期后银行对账单和明细账,检查是否存在诉讼赔
款、处罚罚款等支出,关注该等支出是否属于报告期。
(二)核查结论
1.公司政府补助核算准确,列报在经营性损益的政府补
助均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且能持续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
2.公司2025年度及期后除前述房产税滞纳金1745.97元外,不存在其他未决诉讼及处罚罚款情况;
3.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将
非经常性收益计入经常性收益、少计非经常性损失等情形。
5.2025年11月,你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湖南省财信44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部分应收债权按2024年末账面价值转让给财信资产。本次转让的应收债权资产,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余额为5966.89万元,已累
计计提坏账准备3625.45万元,账面价值为2341.44万元。
财信资产已于2025年11月支付债权转让款2341.44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相关债权资产所有权完成交割的具体日期,你公司是否对财信资产承担任何关于债权资产可收回金额的
兜底补偿义务,相关债权在交割日前的账面价值是否较2024年末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本次交易是否属于权益性交易,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2025年11月17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部分应收债权按2024年末账面价值转让给财信资产。上述资产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协议、销售协议、发货单、验收单、发票、催款函、发票等)于2025年11月28日已经移交给财信资产,并已经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发生了变更,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了全部款项,对财信资产无需承担任何关于债权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兜底补偿义务。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22权益性交易”的相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股东控制
45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
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因此,应认定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在判断是否属于权益性交易时应分析该交易是否公允以及商业上
是否存在合理性。上市公司与潜在股东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该项交易是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将相关债权转让给专业的债权管理公司,已经履行了公司及国资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双方的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聘请深圳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转让时点(2025年11月17日)的债权进行追溯性价值分析,价值分析报告依据迁徙法测算的债权价值(2139.51万元)与转让价款较为接近,表明了相关债权在交割日前的账面价值较2024年末不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债权定价具备公允性。为更准确的反映作价时点至转让时点该项债权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变化,客观反映非经常性损益,公司按照价值分析报告的结论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1.94万元,并确认投资收益(金融资产处置收益)201.94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转让债权定价公允,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46(一)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测试并评估管理层评估和确认对坏账准备和相
关坏账损失的内部控制,包括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查阅公司聘请的估值专家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并与
其进行讨论;
3.与管理层讨论交易背景,获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
控人的书面声明,了解该交易是否得到有效审批,是否具有潜在商业或利益安排;
4.查看公司相关决策资料、转让协议、收款凭证、通知
债务人的函件等资料,了解相关交易文件是否得到有效签署。
(二)核查结论
会计师认为,南华生物为了盘活资产回笼资金,财信资产是专业的债权管理公司,双方的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南华生物及控股股东均声明在该项交易中不存在潜在商业或利益安排;该项交易已经履行了公司及国资相关审议批准程序;表明该项交易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号》规定的权益性交易应具备的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
方面的从中获益的特点。作价时点与转让时点间隔虽较长,但仍然符合不超过一年的规定,无需重新作价。公司按照价值分析报告的结论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并确认投资收益(金融资产处置收益)的做法更符合实际情况,也更为谨慎。
综上所述,公司转让债权定价公允,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76.2025年度,你公司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
牌转让所持有的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52%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经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1999.19万元。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1日与受让方中关新能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新能)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并已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股权变更备案手续。报告期末,中关新能应付你公司股权转让款余额1399.43万元。请你公司:
(1)核查中关新能与你公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经核查,中关新能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说明截至目前中关新能支付股权转让款进度,是
否符合合同条款约定,相关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与中关新能2025年10月21日签署的由湖南省产权交易所监制、审核的《产权交易合同》(编号:NO124GQ250033),约定的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款为交易价款的30%,其余款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内支付,并提供相关的履约保函。中关新能于2025年11月4日将30%即599.757万元的首付款支付至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
48算专户,随后,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在扣除公司应承担的交易
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划付给公司,截至目前,中关新能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并提供了履约保函。
2025年末,公司对中关新能的应收股权转让款余额为
1399.433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中关新能的该笔应收款项计提13.99万元的坏账准备,该笔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检查公司出售子公司的审批情况,关注出售子公司事
项是否得到有效审批;
2.查看公司相关决策资料、转让协议、收款凭证、材料
交接清单、履约保函等资料,了解相关交易文件是否得到有效签署,交接是否完成;
3.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查询南华和平医院
子公司城光节能公告信息,关注是否完成董事换届的情况;
4.获取南华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受让方中关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书面声明,了解在该项交易中是否有其他潜在商业或利益安排;
5.了解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获取公司坏账
准备计提表并重新计算;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第三方渠
49道查询中关新能是否存在异常经营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二)核查结论公司于2025年11月通过湖南产权交易所完成对南华和
平医院52%股权的转让,于2025年11月收取了30%的股权转让款,并取得了剩余股权款的履约保函;2025年11月13日完成了相关资料印鉴的交接。南华和平医院及其主要子公司城光节能(新三板挂牌企业)已于2025年完成了董事更换。经查询未发现中关新能存在异常经营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结合上述事项,会计师认为公司将南华和平医院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对中关新能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充分、合理的。
7.2025年度,你公司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505人,同比
下降17.75%;管理费用发生额为0.44亿元,销售费用发生额为0.2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69%、28.18%。报告期末,你公司在职员工总人数316人,同比下降16.40%。请你公司结合合并范围变化、组织架构调整、专业人员构成变化等情况,详细说明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员工总人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93.97万元,同比上
年增长209.37%,同期,公司员工总人数、管理费用、销售
50费用同比分别下降16.40%、15.69%和28.18%,收入大幅增长,员工总人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公司实施了组织架构调整、人员优化等降本增效措施
1.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公司结合战略目标、现有规模
和业务需求,按照“研产供销”一体化思路,全面梳理管理体系,搭建以总部重管控与服务、子公司重营销与生产的组织结构。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将内设部门由原来7个调整为5个,从事细胞业务的几家下属子公司也分别进行了部门的缩减和优化,通过精简,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了管理流程,提升了运营效率。
2.精简和优化人员。按照以事定岗、精简高效、合理配置原则,大幅度降低管理序列和中后台岗位,压缩层级,优化流程,提升效能。总部层面设置主要职能部门,加强财务与人力资源管控。子公司聚焦生产研发、质量管控、销售拓展及客户服务,确保产销协同高效运作。至2025年末,公司在职员工为316人,其中报告期内新合并子公司金弘新材增加人员114人,不再合并子公司南华和平减少人员71人,年度内公司实际优化精简人员105人。本次人员的精简和优化,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实施,不存在安排离职人员到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关联方就职的情形。
513.加强费用管控,降低运营成本。在优化组织架构和人
员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加强费用管控力度,一是对加强预算管理,建立严格审批流程,防止不必要开支;二是强化绩效评估,实时跟踪、定期分析费用使用情况,减少低效费用开支。2025年度,在人员优化离职人力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其他费用开支得到有效压缩,剔除报告期内合并新增的金弘新材、合并减少的南华和平数据,管理费支出同比2024年度实际有效压缩18.50%。
(二)业务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业务相关的管理费、销售费进一步优化
1.新合并的业务内容对收入规模提升明显,新合并的业
务板块对应的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占总成本比例较低。公司收购并控股了金弘新材,公司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拓展,2025年公司实现节能产业销售及污水处理收入
21714.69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19126.99万元,公司新
增实现碳酸锂业务收入8151.99万元,公司收入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公司节能产业中的碳酸锂和废钢业务,主要核心业务环节为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一系列的加工,最终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成品,根据业务特点,在人员配置上以生产人员为主(2025年末,从事碳酸锂和废钢业务的生产人员占该业务总员工的58.77%),在成本构成上主要以直接生产成本为主,管理成本占比较小。同时,废钢业务的产成品直接供应各钢铁厂,下游客户稳定,而碳酸锂业务,由于市场活跃,产销两旺,基本为现款现货交易,两项业务销售
52环节简单,销售费用投入低。
2.公司细胞业务主要通过销售人员在合作医院渠道展
业及营销,相关管理费、销售费的投入金额与实现的收入规模息息相关,受市场因素影响,2025年度公司细胞业务收入规模同比上年下滑20.12%,对应的管理费、销售费发生额同比下降38.66%。
综上所述,2025年度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公司员工总人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组织架构与人员优化等降本增效措施的实施、公司业务收入结构调整带来的结果,符合实际情况,相关结果是合理的。
8.2025年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3.47亿元,短期借
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余额合计3.35亿元。
年报显示,货币资金受限余额为3144.99元,受限原因为账户关键信息过时。请你公司:
(1)认真自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受限情形,货币资金相关存放账户是否存在你公司与其他主体共同管理等情形。
公司回复:
经认真自查,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形,货币资金相关存放账户不存在公司与其他主体共同管理等情形。
2025年末,因账户关键信息过时,公司存在3144.99
元的受限货币资金余额,2026年2月22日,公司已更新账户的相关资料信息,该3144.99元受限资金已恢复正常。
53(2)结合合并范围变化、合并范围内主体经营资金需
求等情况,说明货币资金余额、有息借款余额同时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47亿元,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余额合计3.35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中,南华生物本部、从事细胞业务的子公司以及从事传统节能环保行业的子公司财信节能,期末合计余额为3亿元,该资金主要存放在南华生物本部账户,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新合并子公司金弘新材的金额为0.47亿元,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余额合计3.35亿元,金弘新材的余额为3.35亿元,占比100%。
公司生物细胞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提供细胞检测及储存业务,经营资金收入主要为客户缴纳的检测制备技术服务费及储存保管费,经营资金支出主要为场地租金、物业水电、检测制备试剂耗材、人员薪酬、渠道拓展等生产经营成
本以及日常运营成本,经营资金支出比较稳定,存量资金也比较充足,2025年度,未新增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新增合并的子公司金弘新材,因建设碳酸锂生产厂房及生产线的需要,于2023年5月至9月期间先后三次从银行取得总额6497万元的长期借款,截至2025年末,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合计6497万元。
金弘新材子公司金大路环保从事的废钢回收加工及销
54售业务,因其高周转销售、现款提货采购原材料的业务模式,
业务经营资金需求量大,而收到下游钢厂客户的货款主要为银行汇票,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金大路环保通过票据贴现、保理等途径筹措资金,本期将应收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和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的款项转让给深圳华菱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取得借款1.35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金大路环保已使用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和衡阳华菱
钢管有限公司签发的华菱通宝平台票据1.065亿元偿还上述借款,由于该债权转让具有追索权,金大路环保未终止确认应收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和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债权。随着相关票据到期,对应的保理借款、票据贴现短期借款余额将转销,公司的短期借款负债总额也将下降。
综上,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有息借款余额同时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并购子公司金弘新材带来合并数据
的结构性变化、子公司废钢业务采购及销售结算模式带来的
短期借款增加,相关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理的。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独立获取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和企
业信用信息报告,结合清单上账户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内容开展函证;
2.独立获取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经营地不动产登记信息,了解是否存在遗漏的贷款事项;
55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银行存款及贷款使用情况,未
来资金使用计划。
(二)核查结论
会计师认为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有息借款余额同时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并购子公司金弘新材带来合并
数据的结构性变化、子公司废钢业务采购及销售结算模式带
来的短期借款增加,相关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理的。
9.因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年报披露后,你公司向我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1)请你公司结合前述问题回复,进一步核查公司是
否存在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条
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是否符合第9.3.8条规定的向我
所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第9.3.12条逐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
《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判断依据相关情形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否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41593.97万元,利润总额为1972.26
56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万元,净利润为2882.87万元,扣除非
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69.03万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2025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否值。的净资产为26575.12万元。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否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公司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否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否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否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留意见类型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
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全体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否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综上,经公司全面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
符合第9.3.8条规定的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年审会计师回复:
57(一)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董事会决议文件,复核公司年度报告是否得
到有效批准;
2.获取并复核公司年度财务报表,重新计算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确认三者孰低值是否为负;
3.检查公司年度报告公告情况,确认是否在法定期限内
进行披露;
4.结合审计中了解的情况,逐项对照是否满足《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九章中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核查结论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415939732.49元,利润总额为19722611.54元,净利润为28828686.1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690296.17元,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况,不存在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按照规
58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在
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的情况。
综合上述事项,会计师认为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公司已经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于2026年4月29日
进行了相关公告,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3.8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律师事务所意见:
本所经核查认为:南华生物因触及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条
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公司已经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于2026年4月29日进行了相关公告,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8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意见详见《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
(2)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九章规定的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律师
59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九章“风险警示”全部条款,对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全面逐项自查:
公司2024年度因财务指标触发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于2025年完全消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重大违法违规、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违规对外担保、资金
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治理失效等需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治理健全、内控运行有效、信息披露合规,无其他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经公司全面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
(2026年修订)》第九章规定的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律师事务所意见:
本所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九章规定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南华生物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意见详见《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60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
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