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证券简称:中润资源公告编号:2025-06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山东财欣大厦9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占斌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8人,代表股份231044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698%。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706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3人,代表股份223338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7人,代表股份45240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7706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2人,代表股份37534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0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87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0%;反对32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4%;弃权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3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88%;反对32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1%;弃权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2-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0%;反对32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弃权1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3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86%;反对32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19%;弃权1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86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9%;反对32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4%;弃权1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3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81%;反对32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3%;弃权1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68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6%;反对32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7%;弃权1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68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56%;反对32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7%;弃权1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5803552股股份)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候选人数5人,应选人数4人,为差额选举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翁占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3764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9611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011%。
5.02选举姜桂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3308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9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同意股份数:175045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918%。
5.03选举汤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3049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8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2462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208%。
5.04选举谢丰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2863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0599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091%。
5.05选举张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5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55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2%。
表决结果: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翁占斌先生、姜桂鹏先生、汤磊先生、谢丰宇
先生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张金先生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翁占斌先生、姜桂鹏先生、汤磊先生、谢丰宇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金先生未能当选。当选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候选人数3人,应选人数3人,为等额选举议案。
-5-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选举王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3516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8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7127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520%。
6.02选举陈家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366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8582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737%。
6.03选举刘学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417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3684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15%。
表决结果: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明先生、陈家声先生、刘学民先生均获得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王晓明先生、陈家声先生、刘学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于王晓明先生、陈家声先生、刘学民先生于2021年12月30日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之规定,王晓明先生、陈家声先生、刘学民先生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7年12月29日满六年,届时公司将
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祎琼、钱欣一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