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珠海港 股票代码:000507.SZ
债券简称:21 珠港 01 债券代码:149667.SZ
债券简称:22 珠港 Y1 债券代码:149952.SZ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珠海港)对外
公布的《珠海港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2目录
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1
第二章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3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5
第四章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6
第五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7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8
第七章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9
第八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务的执行情况...............................................10
第九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2
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13
3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Zhuhai Port Co.Ltd.二、公司债券概况
(一)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债券代码 149667.SZ债券简称21珠港01
债券期限(年)3+2
发行规模(亿元)2.00
债券余额(亿元)0.0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4.20%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如发行人行使票
2024年10月19日面利率调整权)调整后票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票面
1.00%利率调整权)起息日2021年10月19日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还本付息方式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年的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付息日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担保方式-
AA+发行时主体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AA+发行时债项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 149952.SZ
债券简称 22 珠港 Y1
债券期限(年) 3+N
发行规模(亿元)6.00
债券余额(亿元)0.00
1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3.80%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如发行人行使票不适用面利率调整权)调整后票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票面不适用利率调整权)起息日2022年06月21日本期债券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
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付息日
06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担保方式-
AA+发行时主体评级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AA+发行时债项评级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第二章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鑫
注册资本(万元):91973.49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2001-2号办公
股票简称及代码:珠海港(000507)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
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饮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
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12496.90万元,产生营业成本
378744.70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58476.03万元,实现净利润
47792.91万元。
三、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2024年和2023年主要会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主要会计数据本期比上年同
2024年度/末2023年度/末变动原因
及财务指标期增减(%)
总资产2034724.762067077.92-1.57-
总负债1079578.521115762.58-3.24-
净资产955146.23951315.350.40-归属于母公司
662391.02666879.96-0.67-
股东的净资产期末现金及现主要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78434.18162677.4071.16
金等价物余额金流量净额增加引起
营业收入512496.90545605.42-6.07-
营业成本378744.70413035.38-8.30-
利润总额62548.5858725.856.51-
3主要会计数据本期比上年同
2024年度/末2023年度/末变动原因
及财务指标期增减(%)
净利润47792.9146541.412.69-归属母公司股
29209.5227722.225.37-
东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
118275.03118953.44-0.57-
的现金流净额投资活动产生主要系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54147.45-134857.09140.15
的现金流净额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引起筹资活动产生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57252.0624886.90-330.05的现金流净额金减少引起资产负债率
53.0653.98-1.70-
(%)
主要系短期借款、一年内流动比率
1.461.0440.38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
(倍)流动负债减少引起
主要系短期借款、一年内速动比率
1.390.9841.84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
(倍)流动负债减少引起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意愿及偿债能力正常。
4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21 珠港 01、22 珠港 Y1 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 珠港 01、22 珠港 Y1 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使用。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21 珠港 01、22 珠港 Y1 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使用。
5第四章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
情况
一、公司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
21 珠港 01、22 珠港 Y1 为无担保债券。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21珠港01、22珠港Y1 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专门部门负责每年的偿付工作、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
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偿债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增信措施和偿债保障措施较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6第五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发行人不能偿还公司债券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付息/行权情况如下:
单位:年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付息日债券期限行权日到期日报告期内付息/行权情况发行人已于2024年10月21日
149667.SZ 21 珠港 01 2024-10-19 3+2 2024-10-19 2026-10-19
按时完成上年度行权和付息工作报告期内未发行人已于2024年06月21日
149952.SZ 22 珠港 Y1 2024-06-21 3+N 2025-06-21
行权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工作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存续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债券代码 149952.SZ
债券简称 22 珠港 Y1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设置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情况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续期选未执行择权执行情况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发行人递延付息选择权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设置情况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计算利息。
报告期内递延付息选择未执行权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强制付息情况不适用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仍是计入权益
7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8第七章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
资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跟踪评级机构,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1.21珠港0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定期跟踪评级机制运行正常,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请查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 AA+。
2.22 珠港 Y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定期跟踪评级机制运行正常,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请查询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的有关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 AA+。
9第八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我司受托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要求披露了以下公告:
1.《珠海港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珠海港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进展公告》
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5.《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局、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珠海港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22 珠港 Y1"2024 年付息公告》
8.《"21珠港01"2024年付息公告》
9.《关于"21珠港01"回售结果暨摘牌公告》10.《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1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拟再次实施回售提示性公告》1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1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15.《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6.《珠海港:2024年半年度报告》
17.《珠海港:2024年年度报告》
10二、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21 珠港 01、22 珠港 Y1 未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
11第九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 21 珠港 01、22 珠港 Y1 的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受托管理工作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遵照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对发行人开展了存续期信用风险排查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通过舆情监测、业务提示及现场回访等方式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特别地,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针对本期债券披露了以下报告: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6.《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1珠港
01)》7.《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2珠港Y1)》
12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国泰海通证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主管机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13契约锁(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之盖章页)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