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5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6日以专人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6 日 15: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局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电力集团参与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的议案
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主要负责投资运营珠海金湾(300MW)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金湾风电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电公司”)和公司全资
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力集团”)分
别持有珠海风电公司 5.7184%、74.2816%和 20%股权。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权益发展资金,广东能源集团和广东风电公司拟以金湾风电场作为基础设施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基础设施
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公募 REITs”),电力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不超过 7%的公募 REITs 份额(认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珠海风电公司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其设立的全资 SPV 公司(如有)(转让价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并按照申报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及项目运营管理需要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预计金额仅为初步测算,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股权转让价格将根据最终金湾风电场项目评估价值及公募REITs发行结果而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9月 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电力集团参与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按照本次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及项目运营管理需要签署相关文件并就未尽事项进行决策。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公募 REITs 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审核同意。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 年 9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