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6-04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总裁冯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05人,代表股份
342490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190%。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574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3人,代表股份66743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局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1.00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482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58%;反对59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273%;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35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85%;反对59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6%;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11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51%;反对70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的2.0648%;弃权13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70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41%;反对70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56%;弃权13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3%。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3.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113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39%;反对68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102%;弃权14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65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479%;反对68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50%;弃权14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1%。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黎德宣、苏宝如;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
3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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