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6-02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一)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
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按照《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5年度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年度重点工作及个人定性考核评价三项指标考核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管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其他薪酬分配。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
发放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结合行业和属地水平拟定。
3、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
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
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差异化设置岗位系数。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2(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扣代
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
岗位发生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支付采用按月预支、年度结算的形式,基本年薪按月进行兑现,绩效年薪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该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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