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7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6日召开十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经公司杨建安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段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公司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段静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段静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801320
传真号码:027-86801320
电子邮箱:DB000509@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 999号武钢大厦 A座五楼
三、备查文件
1.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附:董事会秘书简历段静,女,1977 年出生,产业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财务管理部主管会计、副部长、部长。2015年 10月至 2026年 6月任东湖高新董事会秘书,2017年 7月至 2026年 8月任东湖高新副总经理,2025年 8月至 2026年 6月代行东湖高新财务负责人,2026年 6月至 2026年 8月任东湖高新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段静女士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以及关联担保未及时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于 2023年 12月受到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其任职资格不受上述事项影响,结合段静女士的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履职经验,聘任其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发展能够发挥积极影响。段静女士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