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2272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2272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进行的。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5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邱晓波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婷
中国上海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柳林县航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林航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25MA0KMPC50R;成立日期 2019年 7月 31日;营业期限 2019年 7月 31日 至 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张国;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庄上镇双枣疙瘩村67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为持续推进“碳治理”业务发展,实现煤矿瓦斯综合利用业务新突破,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碳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索空间”)与山西航天国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国泰”)于2024年12月2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碳索空间以2040万元收购航天国泰持有柳林县航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林航泰”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碳索空间将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标的公司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根据本公司2024年12月27日与柳林县航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原股东山西航天国泰清洁能源有
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航天国泰承诺,标的公司自2025年度起(含)每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20万元,2025-2029年累计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100万元。
若标的公司每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未达到当年承诺税后净利润的90%,则航天国泰及其股东需按照差额部分(当年承诺税后净利润与当年实际税后净利润的差额)进行预补偿,待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进行结算。若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股权转让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约定的承诺净利润,航天国泰及其股东同意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收购方,补偿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补偿金额=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
航天国泰承诺在收购方对标的公司的全部投资资金(包括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以及后续新增股权投
资或债权投资)回收前,由于项目停止运营或标的公司与兴无煤矿解除合作造成收购方的投资损失,由航天国泰进行补偿,补偿具体金额=收购方累计投资资金总额+收购方累计投资资金总额*8%年化收益/365*实际投资期限(以天为单位计算)-收购方已获得的股权分红及债权回款(如有)金额,收购方累计投资资金总额包括本次股权转让资金以及后续以股权或债权形式继续投入的资金。若无法确定损失发生的具体时间,以收购方向航天国泰书面通知的文件寄出时间为准。航天国泰的股东(本协议中指:山西国泰中科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对航天国泰向收购方应承担的投资损失补偿责任提供担保。
三、业绩实现情况项目2025年度累计业绩承诺金额420420
实现金额625.27625.27
差额————
实现率(%)148.87%148.87%
对上表中“实现金额”计算口径的说明:
净利润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收购方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标的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故2025年实现金额为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净利润。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