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证券简称:华塑控股公告编号:2026-01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
至2026年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
A座 33楼 3311室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杨建安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9人,代表股份447845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3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35114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6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7人,代表股份12730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3%。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12024935股,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湖北资管为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5、7-11的关联股东,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13%;反对6484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5%;弃权3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47%;反对6484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74%;弃权3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9%。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了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子议案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13%;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47%;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90%;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子议案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13%;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47%;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90%;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子议案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13%;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47%;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90%;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子议案2.04: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2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40%;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弃权3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3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930%;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90%;弃权3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80%。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子议案2.05: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8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13%;反对6485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8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39%;反对6485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98%;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子议案2.06: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42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54%;反对656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6%;弃权3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52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677%;反对656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352%;弃权3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1%。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子议案2.0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13%;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47%;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90%;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子议案2.08: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87%;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2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64%;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子议案2.09: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38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28%;反对656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32%;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48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403%;反对656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635%;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87%;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64%;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87%;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64%;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3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77%;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弃权3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3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254%;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90%;弃权3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56%。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096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40%;反对656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0%;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5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685%;反对656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352%;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87%;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64%;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87%;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64%;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87%;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64%;反对64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73%;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9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41%;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弃权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809%;反对6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90%;弃权3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01%。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018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15%;反对6484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5%;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28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63%;反对6484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74%;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105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6%;反对6477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64%;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35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213%;反对6477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824%;弃权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偲楠、付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2026鄂国浩法意 GHWH012号】。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