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证券代码:000510编号:临2024—3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及提请相关授权延期的相关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
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合规有效性,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
1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有效
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特此公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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