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证券代码:000510公告编号:临2026—47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已完成全部既定建设内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93606.94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号)批准,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93613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254085.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4702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907065.4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0019号)予以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
该次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500.00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2750.002490.71
合计15250.0012490.71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总投资构成拟增/减金额额额
1建设投资9752.35247.6510000.00
1.1建筑工程费4939.79704.355644.14
1.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3739.84576.224316.06
1.3安装工程费250.59-250.59-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8.08-498.2839.80
1.5预备费284.05-284.05-
2建设期利息---
3铺底流动资金247.65-247.65-
总投资10000.00-10000.00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备注
(元)四川新金路集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110010010035
1193606.94拟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4782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及公司收到募集资
金前已通过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未置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未经审计)募集资金余额电石渣资源化综合
100000000.0099731825.36268174.64
利用项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24907065.4624857877.27925432.30
注: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扣除利息收入划入补充流动资金
78618.09元后的金额。
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全部既定建设内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予以结项。(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科学、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
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募投项目存在未达到支付条件的质保金等,支付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现申请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全部既定建设内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为119.36万元,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或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