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新金路: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6-10 查看全文

新金路 --%

证券简称:新金路证券代码:000510编号:临2025—32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杨文毅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彭朗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78%,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26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94%,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53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594%,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3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49%,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0355%,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9%,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的0.0334%,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8%,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88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353%,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8%,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副总裁杨文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6%,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4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4%,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副总裁冯少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0%,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7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8%,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杨文毅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任职情况所持股份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彭朗董事、总裁5044000.0778%

刘祥彬董事、常务副总裁3853000.0594%

成景豪董事、副总裁2300000.0355%

吴洋董事、副总裁2164000.0334%

张振亚副总裁、董事局秘书2288000.0353%

2姓名任职情况所持股份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文毅副总裁2177000.0336%

冯少伟副总裁2271000.03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股)

彭朗1261000.0194%

刘祥彬963250.0149%

成景豪575000.0089%

吴洋541000.0083%

张振亚572000.0088%

杨文毅544250.0084%

冯少伟567750.0088%

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拟减持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与彭朗先生、刘祥彬先

生、成景豪先生、吴洋先生、张振亚先生、杨文毅先生、冯少伟先生此前

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人员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及是否实施、能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拟减持人员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彭朗先生、刘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吴洋先生、张振亚先生、杨文毅先生、冯少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彭朗先生、刘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吴洋先生、张振亚先生、杨文

毅先生、冯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六月十日

4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