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证券代码:000510公告编号:临2026-40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一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
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成员。公司第十三届第一次董事局会议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现场告知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局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彭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局秘书、部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战略委员会运作实际情况,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
1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审计委员会运作实际情况,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运作实际情况,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刘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局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局完成换届选
2举暨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考核三个委员会。依据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届董事的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推选如下:
(一)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江东
成员:彭朗、张锦章
(二)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冯慧
成员:刘江东、荆丹
(三)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荆丹
成员:吴洋、冯慧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冯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上述董事局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局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联席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提
3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经审议,同意
聘任彭朗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吴洋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任期自董事局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局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联席总裁吴洋先生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经审议,同意聘任冯少伟先生、刘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张振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董事局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局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经审议,同意聘任冯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秘书,任期自董事局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局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4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联席总裁吴洋先生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三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蔡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局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局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同意聘任杨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局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局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局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第一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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