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公告编号:2026-1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事宜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进行考评并发放,最终发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评后确定。绩效薪酬中的一定比例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代扣代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