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公告编号:2026-3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
整及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3日召开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及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或“本期持股计划”)有关内容,并将第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持股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及相关议案。
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基金。本期持股计划已于 2022年
8月12日完成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全部股票已划转至“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员工持股计划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户。本期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即锁定期自2022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原存续期将于2026年8月12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A股股票 2057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二、本期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0日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临近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第二期持股计划》
《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延长第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调整章节调整前调整后《丽珠医药集团股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出售股票的,则本期持股计划存续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事业合伙人持股计期届满前10日内,经出席持有人会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划之第二期持股计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划(修订稿)》第五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的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章/第四条/第3款存续期可以延长。长。
《丽珠医药集团股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份有限公司中长期
出售股票的,则本期持股计划存续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期届满前10日内,经出席持有人会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
划之第二期持股计
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划管理办法(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的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稿)》第二章第九条/3存续期可以延长。长。第款(二)根据上述修订条款,同意将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8月12日。
本次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延长存续期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除前述调整外,本期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说明本期持股计划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延长后的存续期内择机出售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