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证券简称:荣安地产公告编号:2024-00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敏波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1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实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7、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