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证券简称:荣安地产公告编号:2025-01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或“天衡所”)成立于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注册会计师中,222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1天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4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95家,收费总额9271.16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445.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
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贤武
杨贤武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至2020年曾担任过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重新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杰
2吴杰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学文
胡学文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0年10月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5年度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衡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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