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将对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6月4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与中审亚太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与中审亚太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共同制定了审计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双方定期举行会议,就审计进展情况、重点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挑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认真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谨慎发表专业意见;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展,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这些沟通和讨论不仅加强了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还为审计机构提供了及时的反馈和指导,为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