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6-29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新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新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新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377-83880269
传真号码:0377-83882888
电子邮箱:wxhbfjj@sina.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1-邮政编码:473000特此公告。
附件:王新华先生简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2-附件王新华先生简历王新华,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毕业于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改革与资产管理部部长、证券事务部部长。
王新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