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5-4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人员情况: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
-1-计师人数: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收入情况: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69亿元;审
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客户情况: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数量:
756家;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已完结(天健需
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在5%的范围内
华仪电气、东2024年3月6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与华仪电气承投资者
海证券、天健日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担连带责任,天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健已按期履行任。判决)-2-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3.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
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金闻,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
-3-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期审计收费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50万元。本期为本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内控审计、咨询、专业鉴证等相关服务,年度审计服务费总额预计为17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120万元,包括财务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鉴证、咨询业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国内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在受聘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
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因此,同意向-4-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