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公告编号:2024-01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要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有色”)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坏账共计3092614.56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债权人债务人类型账面余额(元)已计提坏账金额(元)逾期时间
美菱有色安徽美普达电气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092614.563092614.569年以上
二、坏账核销形成原因和催收情况
安徽美普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普达公司”)多年拖欠美菱有色货
款3325286.79元,多次催收无果后,美菱有色于2014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美菱有色于2015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其后,美普达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
2023年3月,美普达公司破产管理人确认美菱有色可获清偿金额为
232672.23元,并于2023年12月支付给美菱有色。
因美普达公司已经破产,所有可清偿的资产已经分配完毕,美菱有色上述债权已无法收回,故决定对剩余3092614.56元应收账款申请坏账核销。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造成的影响
美菱有色本次拟申请核销的坏账金额为3092614.56元。鉴于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不会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行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