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公告编号:2025-09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1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将经营期限延长1年,累计经营期限为11年(即经营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同意公司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修正案》”),对《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第十条经营期限进行修订。现将虹云基金延长经营期限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虹云基金。虹云基金于2015年10月19日成立,存续期为8年,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虹云基金实缴出资额为2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实缴出资额为4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6%,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实缴出资额为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数字”)实缴出资额为2750万元,出资比例为11%,其他投资机构合计实缴出资额为13250万元,合计出资比例53%。
2023年9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基金延长后累计存续期为9年,存续期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并同意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
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本次延期后该基金累计存续期为10年,存续期及经营期限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并同意公司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详细情况公司已于2015年8月12日、2023年9月8日、2024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15-032号、2015-033号、2015-035号公告、2023-044号、2023-045号、2023-046号、
2024-061号、2024-062号、2024-063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根据《合伙协议》原第十条约定,虹云基金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如经营期限届满前3个月,合伙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虹云基金可以延长经营期限。虹云基金存续期及经营期限已于
2025年10月18日届满,鉴于虹云基金投资项目未全部退出,结合合伙企业目
前实际运营情况及在投项目退出规划,为实现虹云基金投资收益最大化,保障基金合伙人的利益及基金退出质量,虹云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向全体合伙人提出延长基金经营期限1年,累计经营期限为11年(即经营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
(二)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81832434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7.3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佳华数字为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间接合计持有佳华数字77.44%的股权,本公司与佳华数字同受四川长虹控制。
鉴于虹云基金的共同投资方四川长虹、佳华数字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程平先生、易素琴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未投入新的资金,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注册资本:461624.422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柳江
成立日期:1993年4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
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音像制品制作;
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指标情况
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937840.209898714.17
负债总额7440733.827291444.76
所有者权益1466030.971546276.48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369116.108188887.38
净利润70352.26100783.00
3.关联关系
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7.3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长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四川长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四川长虹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西一巷12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祝剑秋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
安防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旧货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
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乐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市场
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指标情况
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78433.91469066.52
负债总额298479.71380973.06
所有者权益79954.2088093.46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713253.08498424.79
净利润13421.168139.26
3.关联关系
四川长虹通过下属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佳华数字77.44%的股权比例,佳华数字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控制,佳华数字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佳华数字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佳华数字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虹云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基金名称: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耘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
路西段6号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心C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虹云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出资人关联关系类型(万元)(万元)例普通合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
否2502501%伙人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
控股股东5000500020%公司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4000400016%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同属控股股东控
2750275011%
有限公司制的关联法人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
有限合否5000500020%司伙人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否5000500020%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创新股权投资
否3000300012%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2500025000100.00%
(二)运营情况
虹云基金设立后,已累计投资13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22273.95万元,均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其中:四川省内项目8个,投资总额15163.76万元,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60.7%;初创期和早中期项目9个,投资总额15083.80万元,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60.3%,均满足基金合伙协议所约定的投资要求,即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类项目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60%,投资于四川省内项目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60%,投资于初创期及早中期阶段项目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虹云基金已有3个项目实现全部退出,1个项目实现部分退出,已累计向全体合伙人分配资金25000万元,占全部实缴出资金额100%。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股占比16%,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虹云基金分配资金
4000万元。
(三)虹云基金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指标情况
项目名称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1553.6318474.88
负债总额2025.42168.31
所有者权益19528.2118306.57
项目名称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67.990
净利润77.10-2.56
(四)虹云基金进入清算期
根据《合伙协议》第八条约定,虹云基金的存续期限不得超过10年,存续期分别经2023年9月、2024年10月两次延期后,已于2025年10月届满10年,存续期不能再延期,虹云基金现已进入清算期。进入清算期后,基金管理人将停止计算和收取管理费。
后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项目退出情况,适时提交基金清算方案,经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后成立清算小组,启动基金清算程序。
四、《合伙协议》的变更针对本次基金延长经营期限的安排,公司将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对《合伙协议》第十条经营期限进行修订,由10年修订为11年。《合伙协议》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合伙协议》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合伙协议》第十条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为10年,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如经营期限届满前3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本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10年。如延长基金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基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基金资产,且变现方案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修订后:《合伙协议》第十条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11年,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如经营期限届满前3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经营期限。如延长基金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基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基金资产,且变现方案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截至目前,虹云基金已投项目中,尚有1个项目未完全退出、9个项目未退出,根据被投资企业发展状况,在投项目整体评估值高于基金投资成本。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短期内在投项目完全退出存在较大挑战。因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即经营期限)已届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有效期与其基金相关业务的有效性直接关联,为保持基金正常经营状态,确保剩余项目的顺利退出,保障投资项目的退出质量,维护全体基金合伙人利益,并争取更有利的项目退出窗口,需对基金的经营期限进行延期。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虹云基金延长经营期限符合基金经营需求及实际投资情况,有利于保持基金的稳定运作,保障投资项目的退出质量,维护全体基金合伙人利益。本次基金经营期限延期不涉及各合伙人其他权利义务变化,公司不需投入新的资金,对本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1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已累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为289673.03万元(不含税);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40092.38万元(不含税);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累计发生的各类
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6267.09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延长虹云基金经营期限一年,且与其他各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修正案》,是根据基金的实际运营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是正常、合理的,符合基金运营的实际运营情况及退出安排,有利于保持基金的稳定运作,保障投资项目的退出质量,维护全体基金合伙人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
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