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证券简称:学大教育公告编号:2026-042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日(星期四)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7998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30%(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为1790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5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091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78%。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金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表议案议所有股议所有股议所有股决议案名称分类序号东有表决东有表决东有表决结股数股数股数权股份总权股份总权股份总果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
所有有表3770499099.22812785000.7329148000.0389通过《关于选举公决权股东
1.00司独立董事的其中,中小议案》
股东表决736915896.17222785003.6346148000.1931通过情况出席会议《关于回购注所有有表3784969099.60891459000.384027000.0071通过销2023年限制决权股东
2.00性股票激励计其中,中小划部分限制性
股东表决751385898.06071459001.904127000.0352通过股票的议案》情况出席会议《关于变更注所有有表3771069099.24312644000.6958232000.0611通过册资本并修订决权股东
3.00
<公司章程>的其中,中小议案》股东表决737485896.24662644003.4506232000.3028通过情况
注: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2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立强、张希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1、《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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