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黄志敏
本人于2021年12月30日当选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20日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保持独立性,不受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兼职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志敏,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12月出生,党员,汉族,双硕士学历。
1998年6月至2021年8月在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曾任IBM全球信息服务部大中华区首席运营总监;大中华区首席财务总监等相关职位。2021年9月起在勤达睿(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大中华区首席运营总监至2025年12月退休。202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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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2025年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现场出席董通讯参会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股东姓名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会次数黄志敏104600否4
公司2025年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10次,亲自出席10次,委托出席0次;
公司2025年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4次,亲自出席4次,均无缺席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以及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执行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及股东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88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0合规管理委员会11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300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中担任委员。
本人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认真、客观、公正地审议每项议案、参与决策、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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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外审机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
营状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并通过电话、信息、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就强化经营管理、深化优质资源协同、加强服务模式创新和数字化升级有机结合等方面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人还通过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一线业务情况。2025年度,本人共对4家子公司及业务线开展走访与调研:5月,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利用日常工作时间走访国际研发中心并听取工作汇报;10月,先后对柳工柳州铸造有限公司、柳工柳州传动件有限公司、司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子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并实地走访生产线,同时与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研讨,深入了解重点工作情况并予以指导;12月受邀为公司高层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全体财务总监开展“综合素养与决策能力”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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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高效履职。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现场调研及其他工作等。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通过规范董事会会议、定期汇报、重大事项提前充分沟通、组织或配合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保障本人履职知情权;组织参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要
求、独董履职规范等培训,及时传递监管及行业动态,以便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报告期内未有任何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发生。此外,公司还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报告期内为本人及全体董监高购买了责任险,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七)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详细的资料,定期通报公司的运营状况,让本人及其他董事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证券市场各类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参加了广西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单位组织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近期监管政策和资本市场概况”、“企业‘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客户为导向的ESG管理实践”、“ESG政策要求及趋势应对”、“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变化与证券合规专题培训”等专题培训,开拓履职视野,提升合规意识。
三、本年度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2025年3月26日-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5
第4页,共7页柳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1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汇报,并通过资料查阅、子公司走访调研等方式进行核查和确认,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其作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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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
李东春先生、邓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总裁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人通过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认为其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事项1.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奖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年薪结算结果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人听取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汇报,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上,结合专业履职发表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经营效益、岗位职责及绩效相匹配,符合行业标准与公司相关制度。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
第6页,共7页柳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议制度》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与核查。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与从业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开展前置审核把关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保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加强学习,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志敏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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