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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冷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 B 公告编号:2025-015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与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变更,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并无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提交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十届三次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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