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03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
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6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股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批为准,以下简称“新创恒运国研基金”),基金总规模1.5亿元。恒运股权公司以现有余额出资,认缴新创恒运国研基金5500万元,占比36.67%。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参与设
立新创恒运国研基金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本次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广东国研产业投资广州国创基金投资广东新型储能国家合作方名称展基金管理有限公有限公司(简称“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研究院有限公司
1/6司(简称“广州新研产投”)称“国创基金”)(简称“国研院”)兴基金”)出资规模及出
100万元/0.67%300万元/2%7400万元/49.33%1700万元/11.33%
资比例
成立时间2017-03-062024-11-212016-12-152023-04-13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市白云区储云注册地镇华梦街1号2103街萧岗荔园南路15亿创街1号406房之街8号601室房号701室
475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5000万元305000万元20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法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人独资)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执付燕孟禄程张晔姜海龙行事务合伙人)
1.南方电网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占
16%
2.珠海冠宇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占14%
3.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
限公司/占14%
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占
主要股东持股1.广州市新兴产业
14%
情况和实际控发展基金管理有限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广东新型储能国家5.惠州亿纬锂能股份
制人(如为合伙公司/占99%管理有限公司/占研究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占14%企业,应披露普2.广州科技金融创
100%占100%6.上海良信电器股份
通合伙人及有新投资控股有限公
有限公司/占7.5%限合伙人)司/占1%
7.杭州科工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占4%
8.中国大唐集团科学
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
司/占3.5%
9.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有限公司/占3.5%10.优湃能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占
3.5%私募股权投资基创业投资(限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投资新型储能技术研主要投资领域金、私募股权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发、标准和共性技(主营业务) 类 FOF 基金、创业 管理咨询;非居住 管理;受托管理股权 术研究、检测认证投资基金、创业投房地产租赁;租赁投资基金(具体经服务、中试平台建2 / 6资类 FOF 基金 服务(不含许可类 营项目以金融管理 设以及实证能力验租赁服务);技术服部门核发批文为证。
务、技术开发、技准);股权投资
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与本公司不存在关与本公司不存在关与本公司不存在关关联关系或其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联关系或其他利益他利益关系关系关系关系关系是否失信被执否否否否行人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运股权公司与国创基金、国研院为新创恒运国研基金有限合伙人,广州新兴基金和国研产投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广州新兴基金和国研产投同为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新兴基金担任本基金管理人。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恒运股权公司现金出资。
2、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批为准)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1.5亿元
基金存续期8年(前4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出资方式现金
出资进度 GP1 一次性实缴,其余合伙人采取分 3期出资的方式,分别为 40%、30%、30%。
退出机制 通过项目 IPO、回购、并购以及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会计核算方式按照中国通用会计准则以合伙企业为会计主体独立核算
基金约定产业投向为能源行业,累计对能源类项目实际投资额占基金实缴总额比例不得低于70%。重点投向:
1.新型储能前沿技术:重点布局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超长时储能等
投资方向
下一代储能技术路线,聚焦高安全、长寿命、低成本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2.新型电力系统方向:重点布局核心装备革新和系统升级技术,如超级电容器、柔
性直流输电、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同步关注算电协同、电力交易、智能调度
3/6等先进技术领域。
3.储能超级场景项目:依托国家级平台与产业资源,打造规模化、示范化储能应用标杆项目。
4.储能产业链配套:核心材料、装备制造、系统集成、运营服务;重点布局 AI+储
能、构网型储能、固态变压器等智能化、新型电力装备方向,赋能储能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共设5名委员;新兴基金(含国创基金):2席、国研产投:1席、恒运股权公司:
管理和决策机制
2席。决策规则:议案需获五分之四(含此数)票数方可通过。
1.广州新兴基金:基金管理人、GP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负责基金备案、募集、投决组织、日常运营、投后管理、信息披露、项目退出等全流程专业管理;
2.国研产投:GP2、执行事务合伙人二,负责协助基金管理人根据其要求提供与合
各投资人的合作地
伙企业拟投资项目的服务事项,如项目对接、项目挖掘等;
位及权利义务
3.国创基金:LP1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恒运股权公司:LP2,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5.国研院:LP3,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先本后利”的原则,投资项目取得的可分配资金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优先返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
(2)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实现年化6%门槛收益;
收益分配机制
(3)超额收益部分按二八分成:
-80%: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分配
- 20%:分配给双GP作为业绩报酬(GP1 与 GP2 的比例分别为 2/3、1/3)。
对基金拟投资标的
根据决策机制,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运股权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有否决权。
是否有一票否决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经营班子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办理此次投资的相关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本公司作为能源国企,已布局储能相关业务板块,深度参与区域能源保供、综合能源服务及储能项目运营。为抢抓产业发展机遇,深度对接国家级产业平台,做大做强自有储能业务,同时落实区域储能产业发展部署,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运股权公司联合国研院、国研产投、广州新兴基金、国创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新创恒运国研基金,依托各方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整合技术、项目与场景资源,携手打
4/6造多方协同发展的储能产业生态,助力区域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风险
1、政策风险:新型储能为政策强依赖行业,电力交易、容量电
价、补贴、并网及行业监管规则若发生调整,会直接影响储能项目盈利水平与运营稳定性。同时私募基金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动,也可能会影响基金合规运作与收益实现,尤其是在当前私募基金行业监管趋严的环境下。
2、市场与技术风险:储能行业竞争加剧,设备价格波动、峰谷
价差变化、储能利用率不足等易压缩储能电站利润,可能会造成储能产业链配套项目收益不及预期。此外,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多条技术路线并行发展,存在技术迭代、路线被替代的风险。
储能产业链配套项目收益下滑、前沿技术项目退出困难将导致基金综合收益率承压。
3、基金运营管理风险:本基金采用双GP 管理模式,存续期长达8年,存在双方职责衔接不畅、内部管控不严、运营成本偏高、信息披露不规范、核心管理团队人员变动等问题,影响基金长期稳定运行。
4、投资决策与投后管理风险:基金聚焦储能全产业链投资,项
目数量多、多技术路线并行发展,存在投前尽调不充分、投资研判失误、投资本金亏损等风险。同时长期投后跟踪难度大,易出现项目建设延期、运营失管、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对公司的影响
5/6国内能源转型步伐不断加快,新型储能已升级为国家战略性新兴
支柱产业,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能源安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本公司已布局储能相关业务板块,深度参与区域能源保供、综合能源服务及储能项目运营。新创恒运国研基金的设立高度契合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战略、匹配黄埔区储能产业发展部署,依托合伙人掌握前沿技术与项目资源的优势,集聚储能产业链资源,对本公司做大做强自有储能业务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恒运股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该基金,战略价值显著,整体风险可控,且具备一定经济效益预期水平。
六、其他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上述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本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