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穗恒运 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5—05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正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
1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
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
购股份9597000股后的总股本103180433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1908259.92元。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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