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C10178号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穗恒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鉴证报告第1页《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穗恒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穗恒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穗恒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穗恒运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第2页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053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2193019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6元,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
1347009407.68元,已于2023年12月1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
款1347009407.68元由主承销商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
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156698.56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6072931.31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 日出具了 XYZH/2023GZAA6B0420 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专项报告第1页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13日到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1350899999.68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4827068.37
等于:募集资金净额1346072931.31
减: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234552847.70
其中:(一)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884906692.10
(二)潮阳和平 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349646155.60
减: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94309044.16
其中:(一)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94309044.16
(二)潮阳和平 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减:置换前期已支付发行费用489907.49
减:会计师费用47169.81
减:律师费用283018.87
减: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加: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各项发行费用936476.37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管理费开户费净额2893901.3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0221321.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20221321.04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其中:(一)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二)潮阳和平 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减: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532188.73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管理费开户费净额91000.9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7780133.2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7780133.23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专项报告第2页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28861891.86 元,其中“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979215736.26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资金 884906692.10 元),“潮阳和平 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349646155.60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资金349646155.6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22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
子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
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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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5年12月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方式
31日余额
广州恒运企业中国工商银行
活期-协定集团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3602001329201294665已销户存款公司广州黄埔支行广州恒运企业中信银行股份
活期-协定集团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广州8110901012501676138已销户存款公司黄埔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汕头恒鹏新能活期-协定
有限公司广州811090101290167636017753797.95源有限公司存款黄埔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汕头市光耀新活期-协定
有限公司广州811090101220167636126335.28能源有限公司存款黄埔支行
合计—17780133.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专项报告第4页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3455.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99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6F0091 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发布《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决定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按节余募集资金253.22万元(含存款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普通账户,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360200132920129466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8110901012501676138)办理完毕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专项报告第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