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本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案》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调整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为7.3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预留授予也符合《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的规定。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以2025年10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
27.75万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3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10月27日(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李玉峰(独董)虞熙春(独董)
任光明(独董)黄振光(董事长)陈岚(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