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证券简称:万泽股份公告编号:2025-09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毕天晓先生此前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公告编号:2024-053),经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林伟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0)。
1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2附林伟光先生简历:
林伟光,男,1963年 6月出生,北京大学 EMBA,药剂师。曾任深圳市万泽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6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8月至2024年6月任万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市万泽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万泽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经理、深圳市万泽中南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伟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839659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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