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证券简称:华映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26人,代表股份数
1075030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654%。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67673353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6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424人,
代表股份数398296756,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996%。
共2423名中小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数184297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63%。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审议表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7302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0%;反对139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弃权6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419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942%;反对139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5709%;弃权6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48%。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72943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8%;反对142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2%;弃权66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342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745%;反对142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7136%;弃权66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19%。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1072970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8084%;反对132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9%;弃权7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370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240%;反对132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1667%;弃权7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93%。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7290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1%;反对137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7%;弃权7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302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578%;反对137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4510%;弃权7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2%。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07290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1%;反对137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弃权7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30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545%;反对137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4640%;弃权7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15%。
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071108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6352%;反对1717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7%;弃权22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50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213%;反对1717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3181%;弃权22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06%。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07297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6%;反对132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9%;弃权7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372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370%;反对132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1710%;弃权7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19%。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071052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9%;反对167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5%;弃权2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45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142%;反对167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723%;弃权2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135%。
表决结果:通过
9、《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
4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95988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4%;
反对1546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弃权
7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121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740%;反对1546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3914%;弃权7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46%。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107266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02%;反对161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1%;弃权7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067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16%;反对161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7576%;弃权7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8%。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短期资金拆借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
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95683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0%;
反对177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8%;弃权
837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5816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20%;反对177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355%;弃权837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300股),占
5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24%。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
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95709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5%;
反对180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7%;弃权
7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5842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629%;反对180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842%;弃权7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29%。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072234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1991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2%;弃权8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5634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323%;反对1991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8041%;弃权8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6%。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1071094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8%;反对1704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6%;弃权223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6%。
6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493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418%;反对1704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2487%;弃权2231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96%。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07270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3%;反对1576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7%;弃权7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100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17%;反对1576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5547%;弃权7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卜德洪、岑龙英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均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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