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证券简称:华映科技公告编号:2025-05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55人,代表股份数 1068029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23%。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6767335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1353人, 代表股份数391295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65%。 共1352名中小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数11428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2%。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同意1065364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5%;反对233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2%;弃权3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763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815%;反对233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3960%;弃权3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25%。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同意1065325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8%;反对230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弃权4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724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402%;反对230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1265%;弃权4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33%。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 2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同意1065316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0%;反对230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6%;弃权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715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615%;反对230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1492%;弃权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93%。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1064955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2%;反对258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4%;弃权4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35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054%;反对258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6517%;弃权4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9%。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制度>
的议案》: 同意106511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9%;反对2509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0%;弃权4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511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4739%;反对2509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9579%;弃权4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83%。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的议案》: 同意1064942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0%;反对263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9%;弃权4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341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899%;反对263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0779%;弃权4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23%。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
<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的议案》: 同意1065137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3%;反对2518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8%;弃权3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537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005%;反对2518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0357%;弃权3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38%。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订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同意1065136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1%;反对25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6%;弃权3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4同意853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856%;反对251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0217%;弃权3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26%。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106511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6%;反对253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4%;弃权3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51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447%;反对253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1871%;弃权3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81%。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同意106517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1%;反对247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9%;弃权3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57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610%;反对247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6726%;弃权3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64%。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议案》: 同意1065071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0%;反对257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4%;弃权3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5同意8470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177%;反对257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5634%;弃权3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9%。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 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序号候选人股数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当选 12.01林俊先生1057004921股98.9678%是 12.02赵志勇先生1056999616股98.9673%是 12.03林家迟先生1056997912股98.9671%是 12.04陈琴琴女士1057010657股98.9683%是 12.05陈旻先生1056998530股98.9672%是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获得中小投资者是否序号候选人资者有效表决权股表决权股数当选份总数比例 12.01林俊先生404341股3.5380%是 12.02赵志勇先生399036股3.4916%是 12.03林家迟先生397332股3.4767%是 12.04陈琴琴女士410077股3.5882%是 12.05陈旻先生397950股3.4821%是 表决结果:林俊先生、赵志勇先生、林家迟先生、陈琴琴女士、陈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6获得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是否 序号候选人股数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当选 13.01刘用铨先生1056992592股98.9666%是 13.02温长煌先生1056993625股98.9667%是 13.03张海忠先生1057032626股98.9704%是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情况如下: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获得中小投资者是否序号候选人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表决权股数当选数比例 13.01刘用铨先生392012股3.4301%是 13.02温长煌先生393045股3.4392%是 13.03张海忠先生432046股3.7804%是 表决结果:刘用铨先生、温长煌先生、张海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卜德洪、岑龙英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均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