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会审字(2026)1509号(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X i g e m a C p a s ( S p e c i a l G e n e r a l P a r t n e r s h i p )
希会审字(2026)1509号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希会
审字(2026)133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