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材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
1.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
2.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8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
1议案一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做好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4年12月27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相关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30万元。
鉴于立信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且在2024年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经履行相关采购程序,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与
12024年持平,其中:财务决算审计金额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金额60万元,合计130万元。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024年,立信事务所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立信事务所具有较
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立信事务所安排的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张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红娜。前述人员均具有较好的诚信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是为保障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立信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立信事务所及其项目人员情况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3附件
立信事务所及其项目人员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
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
4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诉讼(仲裁)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金额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辉、立信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2015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
投资者券、银信评估、立1096万元
年报、2016年报且立信购买了额外的会计师事信等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
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帆,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
5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保利发展集团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参与项目包括电投产融(股票代码:000958)、新集能源(股票代码:601918)、青岛百洋(股票代码:301015)、
倍杰特集团(股票代码:300774)、中国化学(股票代码:601117)、
东华工程(股票代码:002140)、中国核能(股票代码:601985)
年审项目,在上述项目中担任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飞,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保利发展集团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参与项目有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审项目,在上述项目中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娜,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于2024年开始为保利发展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项目包括广州鹿山(股票代码:603051)、华鹏飞(股票代码:300350)、深圳麦捷(股票代码:300319)、昌红科技(股票代码:300151)、海鸥工业(股票代码:002084)、中旗新材(股票代码:001212)年审项目,在上述项目中担任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
6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7议案二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更好地满足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助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拟对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中文全称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GREEN ELECTRICITY Green Development Electricity英文全称
INVESTMENT of TIANJIN CO .LTD. Group of Tianjin Co.Ltd.证券简称中绿电绿发电力
公司证券代码“000537”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公司全称变更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名称以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助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公司拟对现有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主
8要基于以下原因:
1.适应能源行业变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当前主营业
务为风力、光伏、光热、储能等绿色电力生产与销售。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和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亟需立足绿色电力核心主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新能源+”融合业态,构建更加多元、稳定的业务结构,有效满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本次变更全称与证券简称是公司主动应对市场变化、提升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
2.提升品牌形象,强化市场认同。本次变更公司全称及证
券简称有助于发挥与股东方的品牌协同优势和集聚效应,塑造公司作为综合性绿色电力服务商的品牌形象,增强在资本市场和产业领域的辨识度与影响力,为公司在新的竞争环境下吸引战略资源、开拓业务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本次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主营业务基础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变更全称及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同意,证券
代码“000537”保持不变;
2.公司本次变更全称及证券简称不涉及主营业务和商业模式的改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9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10议案三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拟对《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1.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全称的条款进行调整,将
条款中所有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简称的条款进行调整,将
条款中所有的简称“中绿电”变更为“绿发电力”。
3.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英文全称的条款进行调整,将条款中所有的“CHINA GREEN ELECTRICITY INVESTMENT ofTIANJIN CO .LTD.”变更为“Green Development ElectricityGroup of Tianjin Co.Ltd.”。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1第一条为规范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条为规范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改函[1991]23号)
公司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改函[1991]23号)
和国家体改委(体改函[1991]30号)批准,以募和国家体改委(体改函[1991]30号)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集方式设立;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10310067X6。公司全称为“天津绿发
9112000010310067X6。公司全称为“天津中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为“绿发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为“中绿电”。
电力”。
第六条公司注册名称: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第六条公司注册名称: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限公司有限公司
CHINA GREEN ELECTRICITY INVESTMENT of Green Development Electricity Group of
TIANJIN CO.LTD Tianjin Co.Ltd.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
6号楼202-4单元。6号楼202-4单元。
邮政编码:300457邮政编码:300457
12第一百五十六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第一百五十六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等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1名。书记1名。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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